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8〕113号
公开日期: 2018-07-11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201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将污染减排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治污降霾的重要抓手,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省环保督查整改等环保重点工作作为污染减排重要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总量减排目标

2018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3万吨、0.01万吨、0.02万吨、0.01万吨、0万吨,较2015年分别削减4.2%、4.2%、2%、2.4%、0%。计划实施24个减排项目,涉及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治理、源头控制、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中省环保督察整改、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统计、监测能力建设等10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大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开展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镇坪县美味佳有限公司建设食品加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综合利用。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完成《镇坪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中汽修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二)提升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能力。2018年6月底前完成镇坪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曾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铁腕治霾扬尘管控督查整改行动,加强县城施工工地和高速路施工路段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南水北调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特别是要落实好冬防期间扬尘管控各项过硬措施。

(三)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禁养区内镇坪县小河坝猪场的关闭或搬迁任务;禁养区以外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1家畜禽养殖综合利用项目,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完成20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发展,确保全县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严查秸秆焚烧,以上竹镇、曙坪镇、钟宝镇、城关镇、牛头店镇、曾家镇为重点区域,以沿国道(上竹、钟宝镇境内)和平镇二级公路(城关、牛头店、曾家镇境内)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为敏感地带,切实做好夏秋两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四)强化源头控制。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度,坚持以总量定项目、定产能,全县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总量指标。持续控制煤炭消费量,大力削减散煤,生产以燃料煤为主,生活以民用煤为主。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坚决淘汰落后和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产能,坚决关停高能耗、高污染的小企业、小作坊和治理无望的生产线。重点培育以生态旅游为代表的一批环境污染小、能耗排放低的民营企业,逐步淘汰土法酿造、土法开采等一批落后产能,全面提升优化县域工业结构布局。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要下大力气治理“冒黑烟”问题,全面完成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工作任务。

(六)深入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进一步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加大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完成2018年县域内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核查评估,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落实已核发行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证排污。

(七)认真完成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年度任务。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持续强化督查问责,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2018年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成果,严防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对长期坚持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八)有效开展环境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堆放场所整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产废单位管理计划编制率、备案率要达到100%。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现场检查、电子联单抽查和部门协作通报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监管。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编制重点风险源应急预案,提高全县应急能力水平。

(九)加强环境统计、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年度工作任务。健全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公布率90%以上、监督性监测公布率95%以上,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在线传输有效率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减排目标考核。强化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纳入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省考重点减排项目的完成情况作为减排指标是否完成的重要依据。对县城建筑施工工地没有达到“6个100%”要求的,督查巡查每发现一例,从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中扣减0.1分;在秸秆禁烧督查过程中发现一个冒烟火点,将从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中扣减0.1分,从各镇农村环保基金考核中扣2分。对露天禁烧工作做得好且未发现一处冒烟火点的,对部门在年度目标考核分值中加0.1分;对各镇农村环保基金考核中加2分。

(二)强化污染减排进展调度。各镇、各相关部门于每月5日前向县环保局污防股(联系人:郑霞,8820391)报送重点减排项目、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由县环保局统一汇总送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环保局。

(三)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实行半年核查评比、年终检查考核工作机制,逐项目核算污染物削减量。对未完成减排任务或支持配合减排工作不到位的镇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 2018年镇坪县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

       2. 2018年水污染减排项目

       3. 2018年大气污染减排项目

       4. 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减排项目

       5. 2018年环境风险防控污染减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