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000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8〕118号 |
公开日期: | 2018-07-26 | 公开目录: | 目标考核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镇坪县2018年度生态旅游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镇坪县2018年度生态旅游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为充分利用我县的特色生态资源,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旅游兴县”战略,夯实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基础,推动我县生态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县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农林科技局、水利局、招商局、环保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文广旅游局。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职能部门职责;
(二)重点景区建设;
(三)旅游宣传营销;
(四)涉旅从业人员培训;
(五)旅游项目建设任务。
三、评分办法
生态旅游工作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各镇、各部门的考核得分按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中生态旅游工作所占比例折算计入综合目标考核总分。
(一)重点职能部门职责按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重点景区建设、涉旅从业人员培训和旅游宣传营销按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三)农家乐建设按照《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四)旅游厕所建设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日常考核组成。其中日常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年度考核由县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日常考核由县文广旅游局负责,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综合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备案,按40%折算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
附件:1.2018年镇坪县生态旅游重点职能部门建设任务分表
2.2018年镇坪县各镇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