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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8-09-25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城乡居明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全县各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参保方面: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缴费率95%以上。

2、待遇发放:确保待遇按时足额不间断的发放。发放率为100%。做好“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调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待遇落实,确保“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随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3、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基金增值。实现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严格按规范管理。  

4、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稽核管理。一是严把待遇审核、发放关,实现月月与镇、村及县农商银行等部门的对账工作,确保工作“零失误”,二是认真落实“月审年检”工作,督促指导各镇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待遇人员的身份信息、领取待遇金额等进一步核实、确认,及时处理好相应问题。 

5、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知晓率,并营造良好的政策宣传氛围。

6、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实现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按件整理归档,要求各镇利用专网进行系统录入工作,确保“金保工程”专网机正常使用。确保录入率达100%。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与2011年设立(镇编发【2013】17号文件)。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15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人,实有人员8人,全部为事业编制。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入114.34万元,比上年收入增长30.34万元,增长26.53%;总支出93.69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14.7万元,增长15.69%。较上年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本单位决算。

2、本年度总收入11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4万元,其它收入15万元。

3、本年总支出9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7万元,项目支出9.12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入114.34万元,比上年收入增长30.34万元,增长26.53%;总支出93.69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14.7万元,增长15.69%。较上年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本单位决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人员经费/支出73.81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  16.11万元,增加21.82%。主要是增加了全县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的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公用经费支出7.7万元,比上年减少6.11万元,减少79.35%。我单位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专项业务经费支出9.12万元,比上年增加3.11万元,增加34.1%。主要是增加了社保专网建设费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4.9万元;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12.3万元,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将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计入此项。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万元;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3.81万元,增加42.8%,主要原因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纳入单位决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7.71万元,比上年减少6.1万元,减少79.12%。我单位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开支。

 

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经办中心经济科目分类拨款支出图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2017年我单位没有出国出境旅游、大额度招待费用、高档烟酒和购买礼品等行为,2017年我中心公务接待费为0.15万元,接待批次15次,接待人数15人。比上年增减少0.07万元,减少46%。主要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节约开支。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没有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支出7.7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包括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比上年支出减少6.1万元,减少79.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办公桌椅、电脑、空调、打印机、传真机等通用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直没有公共车辆,截止2017年底更没有购买公共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决算公开(汇总)(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