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财〔2018〕96号
公开日期: 2018-09-24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县救灾工作的政策办法、实施细则;承担全县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指导全县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九)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革命烈士审查、褒扬及伤残等级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

(十四)管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兜底脱贫发挥了应有效能。一是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进行了有效衔接,“两线合一”工作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941人,发放救助资金485余万元;全县特困供养人员1020人,发放救助资金520余万元;医疗救助1109人,发放救助资金231.9万元;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33.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944人,发放补贴资金169.6万元;二是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安装了信息核对系统,已与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车辆管理、住建、残联等部门初步达成了信息共享协议,全面启动了人工信息比对工作。

(二)系统化养老全面提升。一是将飞渡峡绿野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农家大院”确定为生态养老试点,通过前期的协商与准备现已进入初步运营。二是镇坪县居家养老示范社区总办公面积530平方米,其中老年体协办公房面积80平方米,分设阅览室、健身房、休息室等。目前,建立了社区内所有老年人的基本档案、确立了分类服务对象、健全了社会组织信息台账、完成了志愿者队伍信息台账。三是曙坪镇桃园、联合,钟宝镇得胜,华坪镇团结农村互助幸福院从3月底陆续开工建设,目前曙坪桃园、联合已基本建成。四是老年公寓建设用地18亩,按养老设施规范标准设计建设,新建公寓楼两栋、综合楼一栋,餐厅、浴室、商店、活动用房齐全,设计床位400张,项目总投资1800余万元,总建筑面积10600余平方米。五是强化敬老院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硬件设施配套力度,定期组织敬老院安全大检查,全面实现全县四所区域敬老院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

(三)社会事务整体推进。一是集中人力、物力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辖区范围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的调查、补充、更新、完善等工作,并通过了省地名普查办的验收。目前数据库成果包已送往省地名普查办,等待民政部的最后验收。二是投资2200万元,建设标准化村(社区)办公用房27处,进一步加强对涉关五个镇建设的村(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的督促检查,加强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并投入使用,大幅提升村级(社区)服务水平。三是投资100万元完成镇坪县殡仪馆项目征地及“三通一平”工作,4月13日镇坪县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评审会,殡仪馆设计方案通过评审。7月22日完成设计招标工作,预计11月底可开工建设。曙坪镇联合、和平两个村级公墓已完成选址和规划设计,已于8月开工。曾家镇琉璃村公益性公墓已修通通往墓地公路,示范墓地已基本建成。

(四)双拥优抚走在全市前列。一是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对2015年冬季退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了妥善安置;2017年符合安置的3名转业士官情况已报人社局,预计年底前能得到妥善安置。二是建立健全退役士兵信息库。建立了1978年至2014年期间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信息库、建档立卡贫困优抚对象信息库。三是及时下发了《镇坪县民政局关于2017年继续实施“扶优工程”的通知》,扎实帮助优抚对象解“三难”,助力贫困优抚对象精准脱贫;四是“八一”前夕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及时发放了2015年和2016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共计234.6万元;“八一”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双拥政策宣传、一次军民共建、一场文艺晚会、一次走访慰问活动、一次健康体检活动、发放一次优待补助金等“六个一”系列庆祝活动。五是制定下发了《镇坪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及时通知并组织2016年秋季退役士兵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六是春节期间开展了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活动,发放慰问金10万元;清明节组织全县机关干部、中小学生代表开展了清明祭扫活动。七是由民政局起草,两办下发了《关于成立涉军退役人员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组成的涉军稳控体系,组织各镇对全县涉军维稳对象进行了摸排、走访慰问,并建立了重点对象领导包抓制度。至目前,我县无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社会大局稳定。

(五)政府工作报告十件实事逐步完成。一是制定《兜底脱贫一览通》1000份,出台了《镇坪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助力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二是“两线合一”、残疾人帮扶工程全面完成,并由政府办转发了《县民政局等部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合一”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低保分档救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社会救助制度。

(六)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一是积极配合社会民生保障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民政项目改革,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市场、留守儿童、社区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出台了相关文件,健全了系列制度。二是持续探索各项工作未来发展前景,积极同邻县学习先进经验,加强我县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成绩斐然。一是选派两名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长期驻扎政务服务大厅,处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务。二是连续多个季度民政服务窗口相继被评为“服务标兵”“红旗窗口”等称号。

(八)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工作圆满完成。一是组织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二是五月至十月期间组织业务工作人员,按照建议、提案事项,严格落实与代表、委员一一见面,认真答复相关事项。三是阶段工作完成后,积极向人大、政协以及督查室报告情况,并撰写宣传报道。

(九)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廉政教育学习月活动。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认真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定期开展督查问效,使干部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严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实行每月领导班子接访制度,落实“一人四包”责任,确保了党的十九大期间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信访事故,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平安稳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镇坪县民政局本级(机关)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

示例: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员31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2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额497.43万元,较上年减少5%;本年度支出总额497.43万元,较上年减少5%。减少原因是社区工作者人数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额497.4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482.43万元,专项经费拨款收入1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4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83万元,公用经费107.75万元),项目支出69.85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97.43万元,较上年减少5%;本年度支出总额497.43万元,较上年减少5%。减少原因是社区工作者人数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4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83万元,公用经费107.75万元),项目支出69.8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总额42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47.34万元),公用经费107.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无发生额,上年结转和结余212.27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三公经费7.5万元,决算“三公”经费总额4.58万元,为公务接待费4.58万元。接待批次40次,接待人数200人。2017年度无出国情况;单位无公务用车。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1.32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0.32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总额42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47.34万元),公用经费107.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县民政局2017年决算公开.XLS



镇坪县民政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