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财〔2018〕104号
公开日期: 2018-09-24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三)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五)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动产抵押物登记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

全年全县各类市场主体4223户,比去年底净增853户,2017年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570个,《小餐饮许可证》146个,《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38个,《食品生产许可证》8个,核发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共16户,全县企业申报716户,个体工商户2670户,年报率排名全市第一;

(二)规范县域市场秩序,守劳民生底线

以“便民执法网络综合监管平台”为载体,建立“一单两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网格化”监管模式,完成省局下发的22户企业、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108户个体工商户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了“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食盐质量安全、包装引用水产品质量安全、餐饮服务环节亚硝酸盐、肉及肉制品、食品药品安全、移动摊贩、农家乐、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药品“打非治滥利剑行动”等40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大了对民生健康产品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突出农村家宴管理,全县农村家宴备案218场次,开展农村家宴操作指导218次;大力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整合12331、12365、12315投诉举报平台,规范投诉举报流程,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中心,建立镇级维权投诉举报站11个,村级维权投诉联络点56个,完善了县、镇、村三级投诉举报网络,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8起,办结率100%;2017年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09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218户,下发责令改正书356份,立案29起,收缴罚款近3.37万元,没收假劣食品药品50多个品种批次,货值0.3万元。

(三)贯彻质量强县战略,服务产业发展

推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企业标准,严格企业标准备案和信息公开,不断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以特色优势产业、名优产品为重点,开展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推进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工程,大力构建诚信计量体系,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等重点民生计量单位,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在“3.15”、“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集中开展各类宣教活动,深入宣传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向全社会展示质量强县建设最新成效,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和关注质量强县工作,营造良好的质量强县工作环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人,实有干部职工48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9人,事业岗人员2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735.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主要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减少。本年支出总额79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11万元;项目支出32.99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735.41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其他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79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11万元(人员经费450.82万元,公用经费309.29万元,其中:办公费19.17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2.98万元,差旅费30.78万元,维修费1.0万元,租赁费1.78万元,会议费4.91万元,培训费1.59万元,公务接待费3.42万元,专用材料费0.16万元,劳务费0.07万元,工费经费56.89万元,福利费7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9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35.41万元,较上年减少0.07%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减少。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93.10万元,较上年增长0.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业务量增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11万元(人员经费450.82万元、公用经费309.2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 0.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业务量增大。项目支出32.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1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50.82 万元,公用经费309.29万元,其中:办公费办公费19.17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2.98万元,差旅费30.78万元,维修费1.0万元,租赁费1.78万元,会议费4.91万元,培训费1.59万元,公务接待费3.42万元,专用材料费0.16万元,劳务费0.07万元,工费经费56.89万元,福利费7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9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9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1.59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4.91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病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309.29万元,其中:办公费办公费19.17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2.98万元,差旅费30.78万元,维修费1.0万元,租赁费1.78万元,会议费4.91万元,培训费1.59万元,公务接待费3.42万元,专用材料费0.16万元,劳务费0.07万元,工费经费56.89万元,福利费7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万元 。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7年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