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财〔2018〕119号
公开日期: 2018-09-24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根据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5﹞213号)要求,将县物价局整合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加挂县物价局牌子;县物价局调整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副科级行政机构。

(二)物价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改革的计划及政策建议,起草地方性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方案。

2、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参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金融等经济关系的协调、调控工作,负责全县价格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3、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重要生产资料、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制定、调整县管的重要商品和劳动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按法定权限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决策听证。

4、组织全县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明码标价,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各种暴利行为,处理价格违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受理价格收费申诉复议案件及价格举报案件。

5、负责组织全县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的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资料。

6、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健全全县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形势,并提出建议意见供决策参考。

7、负责全县价格认定、认证管理工作。

8、承办县政府与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了物价监管工作,规范价费秩序,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市场巡查力度;

2、健全并完善价格监督网络体系,全年共开展价格市场监测24次;

3、完成价格监督专项检查(医疗服务价格检查、涉企收费检查、电力价格检查等);

4、完成了商品价格明码标价和备案工作;

5、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全年完成价格认定工作6起,价格纠纷调解处理2起。;

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其他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单位退休人员4人(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额82.54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收入109.90万元减少24.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调出。本年度支出总额84.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额8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94万元,其他收入0.6万元(往来户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2.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额8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0万元(人员经费6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56万元;公用经费19.48万元,其中办公费9.75万元、差旅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工会经费0.07万元、福利费-年底三费等2.12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改补贴3.72万元);其他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5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94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09.90万元减少2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调出。本年度支出总额84.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0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划分:2010408发展与改革事务_物价管理,83.70万元;2010402发展与改革事务_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56万元);公用经费19.48万元(办公费9.75万元、差旅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工会经费0.07万元、福利费-年底三费等2.12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改补贴3.7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三公经费0.8万元,决算“三公”经费总额1.2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1.22万元,接待批次24次,接待人数110人;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27%,主要原因是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到我局检查验收工作成效及相邻县物价部门来我局业务交流,接待量增加。2017年度无出国情况;单位无公务用车。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19.48万元,其中办公费9.75万元、差旅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工会经费0.07万元、福利费-年底三费等2.12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改补贴3.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2017年镇坪县物价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