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财〔2018〕123号
公开日期: 2018-09-24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盐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县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食盐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管理规范食盐专营、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3、指导规范全县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

4、负责全县食盐质量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管理盐业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5、负责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计划管理,保障市场供应

保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是盐务局在盐改过渡期的重要任务之一。做好盐业市场的调查,登记外来食盐品种,主动为外进食盐做留样。在盐业改革期间,为确保食盐安全,镇坪县盐务局多方协调由盐业公司与全县中小学及其敬老院签订食盐配送协议,实行食盐配送,确保用盐安全。协助盐业公司完成食盐销售、储备和调运工作。

(二)严格专项检查,确保食盐安全

专门制订了《镇坪县盐务管理局关于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方案》,在专项检查行动中,集中整顿我县盐业市场4次,共出动车辆82车次、人员308人次,检查零售店、超市、批发部256个,检查饮食摊点236户,检查食品加工企业3个,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组织“消除碘缺乏病危害”专题宣传活动3次,深入我县7个镇,58个村,对盐品中的各项指标进行逐一检测,广泛宣传了国家关于盐业改革政策及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食盐安全意识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充分利用“3.15、5.15、12.4”宣传及宣传活动月活动,积极深入企业、各中小学校、敬老院、各食盐商户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制作展板5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00人次。报送监管信息6期,在政府网站发布安全信息15条。向广大群众宣传食用盐安全知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镇坪县盐务管理局的部门预算包括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本级)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年底,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总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4人,在职行政人员1人(正科),在职事业人员3

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总收入为48.46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总收入增加18.54万元,原因是增人增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收入总额4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6万元(年末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调整增加6.91万元),无其他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万元(人员经费29.87元,公用经费10.29万元,其中:办公费1.17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53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维修费0.12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1.34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0.48万元。

本年度收支结余7.82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部门总收入为48.46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总收入增加18.54万元,原因是增人增资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万元。其中:办公费1.17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53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维修费0.12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1.34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0.4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4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万元

(人员经费29.87元,公用经费10.29万元,其中:办公费1.17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53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维修费0.12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1.34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公务接待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0.23万元,原因是处于盐业改革时期,接待有所减少。无因公出境(国)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10.29万元,其中:办公费1.17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53万元,物业管理费0.14万元,差旅费1.17万元,维修费0.12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1.34万元,福利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镇坪县盐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