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000 | 发布文号: | 财〔2018〕122号 |
公开日期: | 2018-09-24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决定、指示,负责制定机关和各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机关和支部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参与部门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指导各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负责指导支部的理论学习和部门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负责指导支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审批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负责审议和批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处分决定。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依托手机党支部app、党员信息系统,规范和准确掌握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网络、党员干部队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年度评议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全面、准确的信息保证。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得以创新,党员发展工作稳定持续。今年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45人,一改以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常规模式,充分利用平时活动和远程教学的优势资源予以培训,大大激发了参训人员的学习热情,增强了培训效果,获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评。党员发展工作正常有序,截至今年年底,机关工委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纳新的9名转正7名党员进行了严肃认真地考察,并完成了相关后续工作,为党组织及时输送了新鲜血液。
(三)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要求督促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换届和改选。49个支部无一未按期换届支部。
(四)党建工作网络及时更新。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后,县直机关工委所属的各基层党组织因机构改革所致的机构和人事变动后的党组织网络建设跟进调整,保证了党组织的及时覆盖和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体现了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
(五)培植亮点,以典型带动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市、县党建规范化要求,机关工委在县直机关开展“五规范五提升活动”,围绕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十个一”联动共建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培植典型,带动全局。县人大机关支部、财政局支部、烟草分公司支部等成为机关党建的示范。
(六)“七一”活动庄重充实。根据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安排部署了“七一”期间的有关活动,所属各支部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在广泛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研的同时还组织了形式多样的表彰优秀、纪念活动,庄重节俭,弘扬了正气。
(七)党建日常工作督办指导到位。为了使党建日常工作落到实处,机关工委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督办指导,截至今年年底,机关工委深入所属党支部督办指导150个次,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党建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0 |
2 |
0 |
3 |
0 |
……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镇坪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员编制3人(行政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4人(行政编制4人),临聘人员1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镇坪县机关工委2017年总收入49.10万元,同比下降7.73%,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17年总支出50.13万元,同比下降6.14%,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降了7.71%。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镇坪县机关工委2017年度总收入总额为4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8.50万元,其他收入0.6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镇坪县机关工委2017年度总支出总额为5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3万元,项目支出0.8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镇坪县机关工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50万元,同比下降3.25%,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镇坪县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3万元,其中:机关运行19.0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镇坪县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5万元,公用经费19.0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97万元,津补贴8.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万元,其中:办公费5.05万元,印刷费0.8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0.46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54万元 ,医疗费 2.86万元,奖励金2.1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车购置费用,无公务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发生培训费支出0.05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就行了分类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发生机关运行经费19.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