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财〔2018〕139号
公开日期: 2018-09-25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牛头店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17年度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一)镇域经济稳步发展

2017年,经过全镇上下不懈努力,完成项目备案8个,备案总额1.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7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169万元,均超年度目标任务3%。完成农牧渔林业总产值7840万元,全年生猪出栏1.53万头,家禽出栏2.64万羽。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万余亩,蔬菜及经济作物500亩。2017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县平均增幅。

经济增长点培育成效明显,完成“四上企业”培育2家,年策划包装项目3个,新引进项目1个。引进智春商贸有限公司投资800余万元建成牛头店镇加油站;成立樟树湾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累计投资1500余万元;投资700余万元新建集镇农贸市场1处;成立了富农生态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鑫盛牧业养殖有限公司。完成了“产业园+兜底院”PPP项目建设任务,即将投入使用,该模式被《陕西脱贫攻坚》简报刊登专题报道,呈送国家部委研究。

(二)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围绕脱贫攻坚,大力争取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完成集镇供水中心建设,完善了集镇排污管道建设。新增路灯38盏,投入1000多万元,完成了竹叶村关垭子公路改造一期工程5公里;投入500万元,硬化了集镇国庆村十一组产业路一条1公里,结合欣陕园区建设,在国庆村一组修建产业路一条3公里,各村新修产业路累计10条12公里,新修联户路5公里。投入50万元新修便民桥7座,维修便民桥3座。投入300万元,新修蓄水池6座,铺设饮水管道6公里。投资96万元建成先锋红星村级活动中心,现已投入使用。投入30万元,新建村卫生室2处,改造1处。

(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

按照“一村一企一基地”的脱贫发展布局,积极和相关企业对接,让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积极投身到脱贫工作中去,推行“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互助资金+贫困户”等发展模式,各村实现了经济主体带动全覆盖。今年以来,以欣陕农业园区为依托,在竹叶村新建茶园200亩,全镇新建茶园累计达500亩,完成茶叶低改500亩,巩固茶叶育苗基地50亩,通过订单、劳务等带动贫困户115户。

进一步巩固烤烟、山林经济、特色种养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带动一般农户发展烤烟种植500余亩,在竹叶村动员100余户贫困户发展魔芋种植500亩,累计魔芋种植面积达2000亩,建成县级魔芋种植示范园,并与盛达公司签订订单。在竹叶、白珠村建成核桃园3000余亩、板栗低改3000亩,建成山林经济示范园,带动200余户农户参与,其中贫困户108户。

(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全面完成了扶贫对象数据清洗及动态调整工作,严格工作步骤和工作环节,广泛宣传政策,逐户分析研判,逐人摸排核实,扎实开展民主评议,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层层公示审核把关,精准信息录入。对所有在册贫困户,全面落实“干部包户、贴心服务”,每名镇村干部均联系包帮贫困户,建立帮扶台账、纪实手册。对照贫困户脱贫“57”标准,争取项目解决危居贫困户住房问题、出行问题、饮水问题,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贫困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全年完成脱贫退出68户233人,超额完成脱贫任务。

三、单位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 

四、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一)内设机构

牛头店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站设置为“三办二所三站”。“三办二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审计所;“三站”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牌子;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牌子;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等监管职责设立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在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牌子;整合财政、国有资产监管、资金审计等职责,设立财政审计所;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含森林公安派出所)、按区域设置的敬老院、学校暂维持现有体制不变。其他机构一律不再单独设置,不再加挂牌子,其职能职责由相应的机构承担。镇纪检、监察以及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章程设置,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负责。

(二)人员编制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核定编制总数52名(其中行政14名,事业 38名),实有人员43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32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及其他人员4人。

五、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713.90万元,同比增长19.31%,2017年度支出总额880.29万元。同比增长52.04%。主要是归还陕南移民借款280.79万元,脱贫攻坚持续发力,政策奖补、宣传资料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增加。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单位决算收支总体情况统计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713.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713.9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总额为880.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88.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8万元;文化活动与传媒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81.7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13.91万元,同比增加137.75万元,增幅19.31%,原因是脱贫攻坚专项收入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2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88.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8万元;文化活动与传媒支出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81.7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13万元,公用经费199.79万元,项目支出285.3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25.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5.94万元,津补贴1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8万元,其中:办公费63.91万元,印刷费24.94万元,邮电费1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6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8.37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镇坪县牛头店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87万元,同比增加0.38万元,增幅6.64%。其中:公务接待费4.01万元,累计接待777人次,同比减少188人次。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车购置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发生培训费支出1.10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发生培训费支出2.76万元,主要是人代会、脱贫攻坚会议支出。

六、2017年度单位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牛头店镇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镇情,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加大脱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实现财政拨款收入预期目标,财政支出保障有力,运行总体平稳,圆满完成县对镇各项考核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单位发生机关运行经费199.78万元,其中:办公费63.91万元、印刷费24.94万元,咨询费0.59万元、手续费0.59万元、电费5.63万元、邮电费11.49万元、差旅费27.70万元、维修费4.72万元、租赁费0.62万元、会议费2.76万元、培训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4.01万元、专用材料费5.97万元、劳务费5.60万元、委托业务费0.80万元、工会经费6.20万元、福利费7.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21.5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3.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单位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牛头店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