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财〔2018〕140号
公开日期: 2018-09-25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曙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单位决算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 党委工作职责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曙坪工作完成情况

(一)曙坪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按照户村脱贫的“57”标准,对全镇975户25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类落实“八个一批”帮扶措施,对标抓落实,全年共71户207人脱贫越线,阳安村实现整村脱贫摘帽。坚持作风硬、脱贫赢,统筹县镇村力量,强化村级四支力量的整合和管理,镇村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得到了全面的锤炼。

(二)生态旅游成果丰硕。曙河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进展顺利,完成飞渡峡景区三期建设任务,大树花海、腊味小镇建设进展顺利,林河景区启动征地,示范区入口映像区进入招投标程序,游客服务中心完成规划设计,一线八景初具雏形,全年接待游客达到3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000万元,全省旅游特色名镇获得命名,阳安村获得全省旅游示范村称号,联合村、阳安村获得全省美丽乡镇示范村称号。

(三)项目建设突飞猛进。推进13个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曙河生态旅游示范区完成集镇道路油路铺设、曙桃路旅游标识,规划展览馆开工建设。巴山腊味小镇累计投资7500万元,完成联合村腊味小镇特色一条街、迎宾广场、码头、安全饮水、电力入地等项目建设。双马路开工建设,将打通向南通道连接重庆城口,解决飞渡峡景区道路过境难题,曙坪交通建设迎来里程碑。

(四)招商引资跨越发展。紧紧抓住苏陕协作契机,引进香港立清智涵公司,3.5亿签约曙河花海项目,大树花海完成一期玫瑰花种植,桃元花仙谷启动建设。采取以商招商办法,引进长江实业执行董事赵国雄、常州方圆集团并购飞渡峡,打造国际中药康养基地和国家AAAAA级景区。拿出优势资源,引进万兴公司开发林河景区,计划投资3亿元,已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1亿元,同比增长200%。

(五)民生事业全面进步。投入民生资金4200万元,新修(改造)道路9公里,桥梁3座120沿米,新修饮水工程4处,改造电力12公里,新修河堤3000米,新建村级区域性公墓2个,添置路灯110盏、车载垃圾箱32个,拿出40万元购买社会服务,实现垃圾清运和路灯管理规范化。全面落实农村各项惠民政策,全年移民搬迁217户,危房改造87户,兑现民政资金293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母亲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两项工程完成100%。成功创建省级卫生镇、市级精细化管理示范镇、阳安村省级卫生村、安坪村市级诚信计生村。

三、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的决算包括单位本级(机关)决算和4个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单位2017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曙坪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

2

农业综合服务站

3

社会保障服务站

4

公用事业服务站

5

小曙河工作站


四、 单位人员情况说明

(一) 内设机构

曙坪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站设置为“三办两所四站”。“三办两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审计所;“四站”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小曙河工作站。

(二)人员编制

镇坪县曙坪镇政府核定编制62人,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7人,实际在职人员48人,其中:行政岗位26人,事业岗位22人。另外聘用制司机3人、退休人员17人、遗嘱精退人员6人、炊事员1人。

五、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15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8万元,其他收入62.5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13.6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万元、农林水支出264.6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45.95%,支出较上年增长11.81%。收入增长的原因是脱贫攻坚专项经费增加,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脱贫攻坚专项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曙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总额15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8万元,其他收入62.55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曙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总额为121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6.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万元;农林水支出264.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曙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5.95万元,

同比增加496.90万元,增幅51.81%,原因是建设旅游名镇规划设计费、脱贫攻坚专项支出费等费用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213.65万元,同比增加229.11万元,增幅23.27%,主要是曙坪经济示范带相关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本年支出总额121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65万元(人员经费335.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6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曙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基本支出440.65万元(含人员经费335.6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5万元)。基本支出按经济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办公费30.51万元,印刷费5.5万元,电费5.87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19.89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8.73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曙坪镇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4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48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曙坪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14万元,同比减少0.72万元,降幅7.3%。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累计接待100次,人数约为600人。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车购置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发生培训费支出8.73万元,主要是用于业务干部技能培训及公务员、事业岗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等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战略主线,立足“生态立镇、旅游兴镇、产业富民、项目强镇”的工作思路,。总体上围绕打造“陕西特色旅游名镇”发展目标,牵住旅游兴镇的牛鼻子,坚决打赢生态旅游整体仗、脱贫攻坚决胜仗、经济转型仗,实施生态立镇、产业富民、项目强镇、旅游兴镇四大发展战略,全力推进特色旅游名镇建设,打造曙河生态旅游经济示范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105万元,其中:办公费30.51万元,印刷费5.5万元,电费5.87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19.89万元,维修费15万元,培训费8.73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曙坪镇工程采购支出468.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镇坪县曙坪镇人民政府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