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8-0000 发布文号: 财〔2018〕148号
公开日期: 2018-09-25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0]66号),设立镇坪水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新增

根据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为各县(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领导职数的批复》(安编发[2017]32号),水利局增设1名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领导职数。

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

《渔业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质量监督

和验收备案工作,拟定全县小型农田水利、水保生态、防洪抗旱、城乡饮水、现代渔业、河道、小水电站、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镇和农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协

调城乡供水水价制定、水费征收工作,落实城乡供水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搞好全县水质监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供水工程运行和维养管理工作。

(四)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抓好重点小流域治理和

水保生态建设,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及工程建设。

(六)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建

设项目水资源的论证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小水电站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及现代渔业发展工作。

(八)负责水利系统创建、党建、廉政、安全、信访、

工会、群团等工作,深化水利改革、体制创新和水利现代化及水利队伍自身建设。

(九)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十) 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利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即:综合

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项目综合管理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等;负责局机关报告、总结、档案、会务、政务信息、公文传递、机要保密、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信访、安全、创建、统计年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工会、帮困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承担水政、水保监督、渔政工作;负责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工作,河道采砂石开户许可制度与砂石资源管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水源区等水域排污的监控,监测江河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排污限量意见;负责涉水行政诉讼和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小水电站的建设监督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项目综合管理股。拟定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各专项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搞好建设项目筹备、项目规划设计资料初审和上报立项工作;着重抓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实施管理监督和验收、备案工作,指导全县供水工程运行和维养管理工作;协调城乡供水水价制定、水费征收工作并落实城乡供水有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和安全保障,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搞好全县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库塘、农田、城镇和农村供水、水污染、水源地、水利服务能力等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指导与质量安全监督、实施、验收、运营维养及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项目四制要求,搞好工程招投标、项目法人、合同备案管理,协调和参与水利项目开工、工程验收管理和工程资料备案工作;

搞好工程材料市场价动态调查和工程造价定额政策动态管理;负责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财务管理,按照财经制度搞好项目专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协调项目财务稽查和专项审计工作;搞好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负责日常工程信息报表和技术年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一)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水利局内设四个股室。即:综合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项目综合管理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4个,即:镇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坪县水利工作队、镇坪县水土保持站、镇坪县城乡供水公司(企业管理)。

(二)人员编制

截至2017年底实有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7人;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32人。其中: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总工程师 1 名,河长办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2副)。

2017年末水利局实有在职人数39人。退休人员15名(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遗属1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35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277.21万元;项目支出拨款76万元。较上年收入65万元相比较,2017年增加水土保持、水质监测、脱贫攻坚等项目拨款11万元。本年支出总额4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38万元,项目支出43.04万元。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35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277.21万元;项目支出拨款76万元。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41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38万元(人员经费267万元,公用经费104.84万元,其中:办公费9.18万元,印刷费8.37万元,咨询费7万元,手续费30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4.66万元,差旅费28.9万元,维修(护)费1.05万元,租赁费0.47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1.81万元,工会经费3.6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7.05万元,项目支出43.04万元。

累计收支结余为-63.2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63.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0.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35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21万元,本年支出总额41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371.8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43.04万元。较上年收入65万元相比较,2017年增加水土保持、水质监测、脱贫攻坚等项目拨款11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本年支出总额41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84万元(人员经费267万元,公用经费104.84万元,其中:办公费9.18万元,印刷费8.37万元,咨询费7万元,手续费30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4.66万元,差旅费28.9万元,维修(护)费1.05万元,租赁费0.47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1.81万元,工会经费3.6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7.04万元;项目支出43.0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84万元(人员经费267万元,公用经费104.84万元,其中:办公费9.18万元,印刷费8.37万元,咨询费7万元,手续费30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4.66万元,差旅费28.9万元,维修(护)费1.05万元,租赁费0.47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1.81万元,工会经费3.6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7.0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原因。具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

2017年度预算三公经费1万元,决算“三公”经费总额1.42万元,为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2017年度无出国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0.85万元。

3、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104.84万元,其中:办公费9.18万元,印刷费8.37万元,咨询费7万元,手续费30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4.66万元,差旅费28.9万元,维修(护)费1.05万元,租赁费0.47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1.81万元,工会经费3.6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员车补7.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26813元,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26813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