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107 发布文号: 镇财发[2019]29号
公开日期: 2019-04-19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订和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3.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准入制度、监管办法和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县上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及事企业单位人员调配和流动管理工作。

4.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和措施;拟订和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和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评聘工作。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和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统计、国家公务员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管理县、镇政府机关除科级领导以外的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6.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津贴制度;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及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二次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因公伤死亡、因病丧失工作能力及事业单位工伤等级的鉴定工作。

7.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研究拟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法规政策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及技师的评聘工作。

8.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引智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办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转业军人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11.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对外劳务输出及有序流动。

12.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落实城镇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13.建立并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促进农民进城落户有关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15.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依法对全县用工行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督促指导检查全县企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最低工资实施情况;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16.拟定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组织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实行和资金管理。建立“零就业家庭”监控机制,会同工会等部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17.组织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工程;配合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建立健全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机制。

18.拟订并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市驻镇单位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县属企业劳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评定县级劳动模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9.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0.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21.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及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的有关事宜。

2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1个副科级行政机构,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7个股室,即:政办股、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退管股、农民工工作股、政策法规信息宣传股、社会保障股。2019年机构改革公务员管理业务整体拟划转至县委组织部,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就业扶贫。一是实施技能提升工程。按照贫困劳动力培训意愿,实施分类集中培训,力争全年培训2000人以上。二是实施自主创业工程。进一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广泛作用,将创业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到每一个有意愿、有条件贫困劳动力头上,鼓励贫困劳动力通过创业实现脱贫、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三是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工程。力争全年转移贫困劳动力3500人以上,创劳务经济收入8000万元以上。四是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开发工程。不断加大公益性岗位、公益性专岗开发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补充机制,坚持2019年新增公益性岗位、公益性专岗全部使用农村贫困劳动力。五是社会保险补贴工程。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本县企业大量使用贫困劳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六是社区工厂建设工程。力争2019年实现在全县人口较为密集的重点村建设社区工厂20个,每个社区工厂灵活带动就业50人以上。七是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认定10家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多、范围广、增收效果明显的企业。

(二)人事人才抓好“引才、提质、规范”。一是不断加大人才招录和引进工作。2019年力争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人以上。二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力争2019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达到300人以上。三是强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对全县事业单位全面进行岗位设置,不断提升中、高级岗位比例,进一步优化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结构。四是加大人事遗留问题化解力度,对存在人事遗留问题较多的区域进行专题研究和报告,及时化解人事遗留问题,不断理顺人事关系。

(三)劳动维权抓好惩防并处。一是抓好劳动政策法规宣传,提升全县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清查全县在建工程,尤其是平镇高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全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三是继续加大各类劳动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重点加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的处罚力度。

(四)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公共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积极做好本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巩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工作成果,配合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2019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1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5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预算及正常人员增资等;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1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9.53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及正常人员增资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5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预算及正常人员增资等;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9.53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及正常人员增资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9.53万元,较上年增加6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及正常人员增资支出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5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101156.53万元,较上年增加9.59万元,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支出预算;

2)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15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原因是增加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

3)就业管理事务(208010638万元,较上年增加36万元,原因是增加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6万元;

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20801125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2080199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增加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5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32.05万元,较上年增加7.99万元,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76.34万元,较上年增加54.64万元,原因是增加农民工工资底线工作保障经费、创业担保贷款经办经费、毛绒玩具及新社区工厂专项经费、精准培训奖补经费及培训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6.14万元,较上年增加2.96万元,原因是正常人员增资导致的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

资本性支出(310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原因是增加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建设经费预算。

其他支出(3990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原因是2018年此项所列支出为专项支出,2019年将专项支出分类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5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32.0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3.3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6.14万元。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3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预算。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30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人社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