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109 发布文号: 镇财发[2019]29号
公开日期: 2019-04-19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中省驻镇单位的社会保险年检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征缴、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载工作。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五)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基金财务,专户管理,月、季、年报及预、决算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数据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

(七)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稽核工作;

(八)负责对参保人员特殊病种、特殊检查、特殊医疗需的审定及诊疗项目合理性的审核和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常年驻外、转外就诊医疗费报销范围的审核支付工作;

(九)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定点药店的选定、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十)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十一)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积极配合县级机构改革,做好改革各项业务档案整理、移交;各项基础数据录入、交换,迎接国家审计局移交前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等,确保顺利完成业务交接等改革任务。

(二)积极配合县税务局做好社保费征缴移交及移交后社保费征缴工作。

(三)严格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继续强化稽核,加强“两定”医疗机构管理。

(五)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六)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业务办事流程,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七)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是县人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内全额拨款,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有参公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编人数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月底,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为20.6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7件,价值14.13万元,办公家具、用具、装具等价值6.51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现绩效目标管理,设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万元。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2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工资变动;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2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工资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6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2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工资变动;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6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29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工资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3.29万元,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人事工资变动。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9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8010963.29万元,较上年增加1.14万元,原因是2018年正常人事工资变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48.57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原因是2018年正常人事工资变动;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2.46万元,较上年增加2.72万元,原因是增加医保信息系统维护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26万元,较上年增加1.02万元,原因是2018年正常人事工资变动。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9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8.5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2.26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2019年无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3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局要求公用经费下调5%,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费用等支出。

本单位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政府采购的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社保中心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