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148 发布文号: 镇财发[2019]29号
公开日期: 2019-04-19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委巡察办开展对各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修改全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管理镇坪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十一)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委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县纪委、监委设置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9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规格,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强化政治建设,忠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实行全员轮训、全面武装,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保持高度政治警觉,突出政治监督,聚焦“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追踪溯源、以上率下,从领导干部做起,紧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落实差,检查过多过滥、过度印证留痕、编造虚假材料、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严查阻碍镇坪发展的人和事。

(二)强化改革创新,持续加快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镇纪委书记、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要求,对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重要事项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压实扛牢两个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党组)的监督,通过实地调研、履责记实、述责述廉、通报约谈、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精神,规范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赋予纪检监察组相应权限,建立派驻机构向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述职述责述廉等制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程序,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监察职能向镇办、村居、企业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联动,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深化村监委会改革。在创新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村、社区全面推开,做到阵地建设标准化、工作职责具体化、小微权力清单化和履职情况公开化,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坚决防止基层微腐败。

(三)强化纪律建设,着力构建监督网络履行监督职责。把监督作为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聚焦突出问题,实施精准监督。加强政治监督。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问责追责等方式,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提高监督精准度。建立完善政治生态研判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综合分析、党风政风专项分析、信访举报信息分析和案件质量评查分析等工作,整体把握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等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认真做好谈话函询工作,积极运用“同志式谈话”方式提醒警示纠错纠偏,加强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和运用,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敷衍塞责、欺骗组织、不如实说明事实真相的严肃处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标准,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党员权利,落实问题澄清机制,严肃查处不实举报、诬告陷害行为。构建廉政文化体系。持之以恒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唱响廉洁镇坪好声音。着力构建以家风家训家规为重点的优秀文化传承体系、以警示教育基地为重点的干部纪律教育体系、以“五位一体”为平台的公共传播体系、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的廉洁新风教育体系“四大体系”,让廉政文化渗透到每一个角落,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强化政治巡察,推动县委巡察监督工作提质提效。提高巡察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监督的根本任务,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聚焦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着力查找在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配合做好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觉接受监督、落实整改任务。加大巡察监督力度。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巡察计划》,围绕巡察监督高质量、全覆盖目标,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建立巡察与审计、财政联动,巡察与村务监督协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推进对村(社区)巡察,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强化对巡察整改效果、成果运用的综合评估,加大对巡察发现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对标中省市要求,建立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机构依规依纪开展巡察、问题线索管理移交督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巡察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等制度机制,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巡察监督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五)强化审查调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一刻不停息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打好反腐败持久战。突出审查调查重点。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紧盯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的腐败问题,严查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骗取财政拨款、挪用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依法严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各种利益团伙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决清除甘愿被“围猎”的腐败分子。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形成惩治腐败合力。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技术调查协作配合等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剖析问题根源,整改突出问题,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保障审查调查安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彻落实“没有安全、宁可不办案”的总体要求,树牢安全底线,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走读式”谈话管理,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六)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基层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久久为功,务求实效。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正“歪风”,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公款吃喝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提升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组织自查反省,督促主动上交,争取从宽从轻处理。对拒不上交、拒不纠正的,发现一起 ,从严从重查处一起。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快处、通报曝光。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以优良作风促推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惠民政策落实打折扣、虚报冒领、贪污截留等问题,严肃查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善于发现问题线索,坚持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等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深挖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把正风反腐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同向发力。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生态环境动植物保护和大气、水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等责任落实和执法监察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力度,坚决查处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失责行为。持续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重招商轻落地、重承诺轻兑现等问题,严肃查处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吃拿卡要、久拖不办、落实不力的,严肃予以问责追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七)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狠抓自身建设和内外监督,始终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学习过硬上作表率,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落实“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上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作出表率。充分发挥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创新支部活动载体,丰富支部活动,提升党建质量。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聚焦主业主责,持续推进“三转”落实,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培训一起抓,通过专题教育、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不同形式,做到学用结合、学思践悟,不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成为严格执纪的行家里手,又成为依法办案的专业人才,实现思想、理念、人员、感情、工作的全面融合。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信访处置、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干部选任、鼓励激励等权力制约机制,对敢于负责、表现突出的,记入“实绩档案”,在评优树模、干部选任方面优先推荐,让实干者有为有位。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办案说情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防打听案情、干扰办案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违纪违法的,从严查处,决不护短,用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纪委监委,机构级别为副处级,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核定编制总数59名,其中,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6名。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三定方案”还未下发,具体编制数以“三定方案”为准。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3人,聘用制司机2人,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8年本部门无结转的列权债发生制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53.2万元,其中车辆43.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09.82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2019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176万元。其中:查办案件专项经费10万元,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费10万元,纪检干部津贴22.176万元,纪委监委各类会议经费5万元,党风政风监督专项经费25万元,县委巡察巡视专项经费40万元,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督办考评系统经费25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监察委员会专项经费1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县纪委监委收入预算为56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72万元,较上年增加45.4万元,增幅8.1%。增加原因是:2019年巡察巡视范围及次数增加,同时市纪委要求新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督办考评系统。


2019年,县纪委监委支出预算为56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7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405.548万元,占支出总额72%;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57.176万元,占支出总额28%。支出较上年增加8.1%,增加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2.72万元,较上年增加8.1%,增加原因同上。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56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2.72万元,较上年增加8.1%,增加原因同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2.72万元,较上年增加8.1%,增加原因同上。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运行(2011101)562.72万元,较上年增加8.1%,增加原因同上。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7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4.534万元,较上年减少5%,全部为人员支出。减少原因:正常的人员调动及调资晋档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243.22万元,较上年增加14%,原因是2019年巡视巡察范围及次数增加,同时市纪委要求新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督办考评系统。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7万元,较上年增加41%,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从工资福利支出调入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减少55%,原因是2018更新镇坪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系统。2019年无新建项目。

    (2)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04.534万元,较上年减少5%,全部为人员支出。减少原因:正常的人员调动及调资晋档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8.22万元,较上年增加15%,原因是2019年巡视巡察范围及次数增加,同时市纪委要求新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督办考评系统。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7万元,较上年增加41%,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从工资福利支出调入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减少55%,原因是2018更新镇坪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系统。2019年无新建项目。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上年减少13%,按照要求,压缩公车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

    2019年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7.8万元,比上年增长89.7%,原因是监委改革后,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需要增加培训费用。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7.26万元,较上年增加0.7%,增加原因是2018年监察委员会成立,从检察院划转至本部门编制7名。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但存在党风廉政督办系统、巡视组来镇坪购买办公设备等需采购情况。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附件: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