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19-0370 | 发布文号: | 镇政办发〔2019〕148号 |
公开日期: | 2019-09-24 | 公开目录: | 政策法规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银行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推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经各银行金融机构和涉关部门推荐,我县建立了第二批金融顾问和拟接受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名录,现就做好第二批金融顾问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对接,提升协作成效。各选派金融顾问要了解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摸清企业底子,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因企施策,实行常态化咨询服务。各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委派顾问的联系,虚心接受金融顾问的咨询指导,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发展效益。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多途径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畅通银企沟通渠道,增强金融帮扶效果。坚决杜绝非法投融资行为,严防企业财务风险和银行信贷资产风险。
二、动态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对于少数经营管理混乱、运转不正常、盈利或扭亏无望,且不配合顾问工作协调、指导的企业,由委派的金融顾问申请,经县政府办核实后,将该企业暂时剔除帮扶名单,由县经贸局牵头安排新的企业进入帮扶名单。对于经实践检验和工作考核,确实无法胜任顾问工作的人员,由所帮扶的企业申请,经县政府办核实认定后及时安排替换。金融顾问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为对接企业继续提供金融顾问服务的,原则上由该金融顾问所在单位其他候选人接替,确保工作不断档。
三、严格纪律,强化监督考核。各金融顾问与帮扶企业要建立“亲、清”的新型银企合作关系,不能有私心杂念、以权谋私,以贷谋私、搞权钱交易,必须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坚守政策和风险底线,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县政府办每季度对金融顾问服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统筹开展金融顾问服务中小微企业有关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升帮扶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