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19-0381 | 发布文号: | 镇财发〔2019〕115号 |
公开日期: | 2019-09-20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扶贫资金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各涉关单位:
通过总结2018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及报账资料准备中出现的问题,为了更规范的做好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报账工作,现就报账资料的准备做以下统一要求:
涉农整合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部门和镇分级报账制,项目实施部门对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要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涉农整合项目台账和涉农整合资金台账,单独核算,不得与单位基本账户中的其他资金混用。
一、涉农整合项目台账所需资料目录
(一)农业产业发展类
1.资金批复文件
2.项目实施方案
3.施工合同(承包方与发票收款方一致)
4.请验报告(实施单位正式文件盖章)
5.项目总结(实施单位正式文件盖章)
6.财务决算报告(实施单位正式文件盖章)
7.工程验收单
8.验收结论(验收单位出具)
9.财务审计报告(财政补助资金50万以上(含50万)的出具)
10.贫困户收益台账等佐证资料((1)要有收入汇总表,清晰填写增收类别、金额、备注贫困户详细住址、家庭人口、联系电话等;(2)企业务工的要附工资发放明细表,贫困户领取签字、按手印或盖章;(3)流转土地的要附流转合同、明确租金;(4)带动贫困户名单与实施方案上报名单一致)
11.发票复印件(验收资料审核通过、实地验收完成后再开具发票)
1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3.营业执照复印件
14.公告公示资料(县、镇、村三级公示图片资料)
15.直补兑现类资金需附兑现补助依据、补助标准,公告公示、兑现花名册(村、镇、银行签字盖章版)
(二)基础设施类
1.资金批复文件
2.工程实施方案(施工设计及预算)
3.招投标过程((1)普通项目50万元以上需经财政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2)对于扶贫项目,主要指纳入当年涉农整合方案的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项目,可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和供应商,不再进行财政评审(参照安扶发[2019]7号);(3)公示资料(县、镇、村三级公示图片资料);(4)中标通知书)
4.工程承包合同(含安全合同)
5.工程放线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
7.工程现场检查记录
8.工程量勘丈清单
9.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水泥、钢材、管件提供出厂合格证;道路、小桥、挡墙、河堤工程提供砂浆或砼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及质量鉴定报告)
10.工程验收记录
11.工程验收单
12.项目建设前后对比图片
13.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含监理资料)
14.工程竣工报告
15.工程财务审计报告
16.发票复印件
17.项目需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并附图片资料
二、涉农整合资金台账所需资料目录
1.资金批复文件
2.项目预算
3.施工合同
4.发票
5.项目决算
6.验收结论及验收单
7.审计报告
8.直补兑现类资金附兑现花名册(村、镇、银行签字盖章版)
镇坪县财政局
2019年9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