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447 发布文号: 2019年第258号
公开日期: 2019-10-17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原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

原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原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1、参保方面: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缴费率95%以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2、待遇发放:确保待遇按时足额不间断的发放。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养老待遇发放率均为100%。做好“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调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待遇落实,确保“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工龄补助随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3、做实个人账户,实现基金增值。实现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严格按规范管理。  

4、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稽核管理。一是严把待遇审核、发放关,实现月月与各部门、分、、各镇、村及县农商银行等部门的对账工作,确保工作“零失误”,二是认真落实“月审年检”工作,督促指导各镇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待遇人员的身份信息、领取待遇金额等进一步核实、确认,及时处理好相应问题。 

5、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的知晓率,并营造良好的政策宣传氛围。

6、规范档案管理,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实现为参保人员“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目的,对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按件整理归档,要求各镇利用专网进行系统录入工作,确保“金保工程”专网机正常使用。确保录入率达100%。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原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与2011年设立(镇编发【2013】17号文件)。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15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15人,实有人员15人。全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入103.52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10.82万元,减少10.45%;总支出95.33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1.64万元,增长1.72%。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本年新招录人员一名以及正常增资。

2、本年度总收入10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07万元,其它收入2.46万元。

3、本年总支出9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5万元,项目支出2.2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1.07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1.72万元,增加1.7%;总支出95.33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1.64万元,增长1.72%。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本年新招录人员一名以及正常增资。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政府功能分类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基本支出93.05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 19.24万元,增加20.67%。主要原因是填报口径不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28万元,比上年减少6.84万元,减少300%。主要是减少了资本性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类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84.96万元;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20.0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将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计入此项,新招录人员一名以及正常增资。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7万元;与上年比较,支出减少8.83万元,减少126.6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

(3)商品和服务支出8.02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增加3.87%。主要是增编增人增加了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并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2018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没有大额度招待费用、高档烟酒和购买礼品等行为。年初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批次、接待人数17人、经费支出总额0.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了0.31万元,主要因为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节约开支;与上年公务接待支出相比增加了0.04万元,增加了26.67%,主要是由于接待批次及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出(境)费。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出国(境)旅游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批次、接待人数17人、经费支出总额0.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了0.31万元,主要因为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节约开支;与上年公务接待支出相比增加了0.04万元,增加了26.67%,主要是由于接待批次及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培训费支出。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支出8.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包括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比上年支出减少6.1万元,减少79.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2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电脑、办公椅、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一直没有公共车辆,截止2018年底更没有购买公共车辆。

(四)重点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8年共收到财政拨款专项业务经费7万元,主要是社保专网建设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专项经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加快全县社保专网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县镇村四级联网;宣传城乡养老征缴工作,印发资料、宣传彩页,宣传单等;宣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政策(印发宣传资料)、业务培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继续教育及年度稽核。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原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镇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