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19-0457 | 发布文号: | 2019年第267号 |
公开日期: | 2019-10-2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镇坪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内设机关综合、财务2个股室,另设浪河、八坪山、曙坪三个森林派出所。
(二)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组织、思想、作风、业务建设;负责林区治安、防火工作;负责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全县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法律普及工作;负责办理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县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树立森林公安机关政治建警是根本,队伍建设是要务,执法办案是主业,服务群众是目的,从优待警是保障的指导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奋力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森林公安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有线电视、林业网站、宣传车辆、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及时将林业法律、法规准确地传递到广大干部群众中去,增强全民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意识,减少涉林案件的发生,维护全县林区秩序稳定。
(二)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县纪委和农林科技局党委的总体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继续推行案件主办民警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要求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支出3+x会审会签制度和政府采购程序等规定,确保森林公安机关风清气正。
(三)抓好项目建设。一是完成森林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的收尾工作;二是积极做好《陕西省安康市秦岭南麓森林火灾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的前期选址征地等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狠抓队伍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定岗位、定人员、定职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新形势下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注重培养办案能手,创先争优,创精品案件。
(五)突出打击职能。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 的方针,以林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适时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活动。突出重点,集中警力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对野外随意用火的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火灾肇事者,严惩不贷,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七)积极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和主管部门分配的其它中心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的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一)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镇坪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内设3个副科级行政机构,即:八坪山森林公安派出所、浪河森林公安派出所、曙坪森林公安派出所。
(二)人员编制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行政编制16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工勤人员1人、辅警人员6人。
人员结构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总额33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83万元,较上年增长78.67万元,增长30.47%。本年支出总额31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8万元,较上年增长83.11万元,增长36.6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两年称职调资及2018年底全员基本工资调增;项目支出0.62万元,较上年减少17.40万元,减少96.54%。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336.83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30.4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两年称职调资及2018年底全员基本工资调增。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31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8万元,项目支出0.62万元。
年末累计结转结余178.7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52.2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6.53万元,结余的原因是单位购置的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及装修预付费用未结算。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33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83万元,较上年增长78.67万元,增长30.4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两年称职调资及2018年底全员基本工资调增。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总额31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68万元,较上年增长83.11万元,增长36.6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两年称职调资及2018年底全员基本工资调增;项目支出0.62万元,较上年减少17.40万元,减少96.5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总额310.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47万元,公用经费40.21万元,其中:办公费4.39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0.53万元,差旅费9.67万元,维修费8.63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劳务费0.31万元,专用材料费0.84万元,工会经费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0万元)。较上年增长83.11万元,增长36.6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两年称职调资及2018年底全员基本工资调增。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2万元。接待批次11次,接待人数77人。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组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
2、培训费0.27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5.62%。本年度预算0.6万元,支出占预算的45%,较预算减少55%。
3、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没安排会方费预算。
(四)2018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分析及整体增减变化原因
①“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团组及个人行为,因此没有产生费用,与上年一致。
公车用车运行费较上年减少0.97%,主要是2018年度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长2.4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上级各项检查增多。
②三公经费整体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整体较上年减少0.7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作统筹安排得当,同一地方的不同工作能在同一天完成的尽量同一天完成,可以减少公务用车的费用开支;二是尽管各项必须要接待的情况增多,但在公务接待时,严格按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遵守八项规定,把支出降到最低。
③三公经费当年预算共计24.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当年三公经费支出只占当年三公经费预算的22.22%,较当年预算支出减少77.78%。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决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专项业务费43.4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0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47万元,公用经费40.21万元,支出整体较上年增长44.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两年称职调资及2018年底全员基本工资调增。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62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类支出。全为单位办公费用支出,没有授予中小企业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单位资产价值总额34.9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2件,价值18.3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1件,价值4.49万元;专用设备21件,价值12.06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共4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