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479 发布文号: 2019年第289号
公开日期: 2019-10-23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镇坪县委、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镇字[2015]16号)要求,设为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三)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五)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动产抵押物登记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内设10个股室。即: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食品安全协调应急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投诉举报中心(县消费者协会)。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总结、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督办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等工作。

2、政策法规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

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审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法制宣传工作;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和下发抽检工作计划;指导直属机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执法工作。

3、行政许可股

整合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

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组建行政许可股。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外资企业、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和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全县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4、食品安全协调应急股。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

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相关工作;拟定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联动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5、食品安全监管股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制定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推行网格化管理;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远程监控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管理反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质量安全;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及教育培训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状况调查、监测;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特殊化妆品经营行政许可的现场检查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承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认证的技术审查及现场检查、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7、市场秩序监管股。

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有关工作;依法对商标使用监督管理,依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商标;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承担打假办日常工作,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8、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管股。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组织实施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有关科研、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备案;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指导和协调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备案;负责计量所的行政管理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0、投诉举报中心(县消费者协会)。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网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邻域的咨询

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渠道的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者维权工作,协调消费纠纷;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盯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和公开承诺事项,聚焦民生关注热点问题,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创新监管举措,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县域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全县人民日常消费安全。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

一是精心培育市场主体。认真贯彻中省市“简政放权”各项政策,坚持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抓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主体增数量、扩规模、优结构、提质量为主攻方向,逐项突破平台建设、要素保障、政策落地、环境优化等问题壁垒,县域市场主体呈现不断壮大、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2018年,全县市场主体突破5367户,净增1312户,其中新增企业324户,同比增长64.5%,超市对县任务指标 31.5百分点,新增农专社、个体户988户,同比增长46.4%,超市对县任务指标6.4百分点。二是推行电子政务登记。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鼓励申请人采取互联网办照和微信办照,实现办照“零纸张、零见面”,缩短申请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2018年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237个、《小餐饮许可证》142个、《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45个、《食品生产许可证》8个、健康证1273个、微信办照127户。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关于实施营商环境八大突破工程的意见》,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金融部门统一进驻企业开办大厅,真正把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项办理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营业执照0.5个工作日办结;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0.5个工作日办结。四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美丽镇坪”、“镇坪市场监管”建立“曝光台”,定期曝光失信企业信息,定期发布《关于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公告》、《市场主体信息公示问答》;在登记注册窗口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演示信息系统登录和输入,辅导企业准确掌握年报方法、内容、程序;实行“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镇所”制度,手把手督促、指导企业年报工作,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开展。全县企业应申报年报9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申报255户,个体工商户应申报年报3270户,申报公示率均为100%,年报公示率排名全市第一。

(二)规范县域市场秩序,守牢民生底线

1、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按照“三化模式”(即:责任网格化、监管痕迹化、检查表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责任,实现了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企业信息公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省局下发的45户企业、13户农专社、141户个体工商户双随机抽查任务,并全部录入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信息化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全年检查特种设备137台(套),隐患排查25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率达100%。

2、管控重点风险隐患。一是专项整治直面“热点问题”。针对群众关注高、市场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多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成品油市场、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消费市场、包装饮用水、白酒、肉及肉制品、疫苗、特殊药品、保健食品、网络化妆品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医疗机构药品安全”、“打击违法违规药械经营使用”、“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等50余项专项整治,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二是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四品一械”、产品质量和重点商品的抽检频次和力度,提高监管技术含量和靶向性。2018年完成食品抽检272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2970批次,药品抽检30批次,药械抽检2批次,药品快检20批次,药品不良反应上报53份,药械不良事件上报15份;成品油10份,农资6份,合格率100%;民用煤7份,钢材4份,石油液化气2份,水泥4份,水泥砌块32份,家具4份,合格率98.11%。三是执法办案注重“重惩严处”。加强对公安机关行刑衔接,坚持“出重拳、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35起,涉案货值2.8万元,罚没款4.3万元,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1起,收缴罚没款70余万元,查处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起,罚没款0.33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3起,行政拘留3人。

3、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围绕“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计量日、标准化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扎实开展法律宣传“五进”,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三小”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读本,现场解答政策法规及消费常识,引导全站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让法律服务于民、惠及于民。二是加强维权组织建设。在整合12331、12365、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镇、村两级维权投诉举报站点,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投诉举报网络。2018年,共建立镇级维权投诉举报站11个,村级维权投诉联络点56个,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4起,办结率100%。三是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建立放心消费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创建工作职责和任务,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共完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个,放心消费街区3条。围绕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对标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功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3个、示范村(社区)6个、放心肉菜超市1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4户。

(三)贯彻质量强县战略,服务产业发展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作为、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思路,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2018年,制定了《党建工作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化。二是加强品牌建设。围绕主导产品和优势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计划和培育目标,深入实施品牌培育工程。2018年完成商标申请95件次,镇坪腊肉获得国家地理标识证明商标,欣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小石牌”绿茶被授予陕西省名牌产品,镇坪县中药材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资料已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待通知答辩,第九批国家黄连种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第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三是构建诚信计量体系。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工程,大力构建诚信计量体系,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等重点民生计量单位,开展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2018年共检定衡器215台,血压计28块,压力表42块,周期检定率98%,其中镇坪县绿源天鲜超市、镇坪县汉巴食品有限公司成功创建为“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执行能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制定《镇坪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手册》《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考核管理办法》《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快报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成立局机关督察室,全面掌握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学习培训、履职履责情况,对重点工作推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实时预警通报,通报结果与股室年度目标考核考核、后备干部推荐、中层干部调整、年度评优树模等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制度,不断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及一般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强化干部“四个意识”,积极营造清廉、向上、和谐的工作环境。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坚持“找准问题、强化措施、从严整改、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全体干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与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聚力脱贫攻坚。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建立“帮扶部门+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模式,按照长中短三期产业相结合的整体规划,结合三变改革,打造集旅游观光、农耕体验、蔬果采摘、民宿居住等一体的“四园”田园综合体建设,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依托欣陕生态农业、兴安生态农业、金杨生态农业三家企业和金家大院农民专业合作社、惠农烤烟种植专业合作社、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发展,发展百亩生态茶园、百亩中药材、百亩魔芋、百头黄牛,百箱中蜂、千亩核桃等产业,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76户270人,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加大对村基础设施建设帮扶力度,建设饮水净化提升工程一处,新建饮水池2处,铺设管道8000余米,惠及全村263户,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协调交通部门加快推进过境路通建设,完成全县“最宽的通村路”全长8公里,宽6.5米,已全面竣工。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及单位构成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实有干部职工47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5人,事业岗人员25人,参公管理4人,工勤人员3人,临聘人员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额807.45万元,总支出630.95万元,2017年总收入998.37万元,总支出793.10万元。2018年总收入较上年减少0.19%,总支出较上年减少0.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807.4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62.18,其他收入40万元,上年结余205.27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6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86万元项目支出74.0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62.18万元,较上年减少0.23%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536.86万元,较上年减少0.32%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用经费减少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86万元(人员经费368.54万元、公用经费148.32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6.8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68.54 万元;公用经费148.30 万元,其中:办公费34.08万元,印刷费4.24万元,手续费1.57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3.79万元,差旅费28.98万元,维修费11.65万元,租赁费2.73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54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委托业务费2.35万元,工费经费4.2万元,福利费26.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4万元,完成预算的52.6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54万元,较上年增加1.12万元,会议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1.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10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会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无培训费及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3辆,公务接待 40 批次,236人次,经费总额4.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出(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年初无因公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保留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7.9万元,较上年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培训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培训费开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1.9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会议费支出 。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开展情况。严格资金管理,注重资金绩效。

2、资金支出管理。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公”经费按照年初预算使用未超标。购买办公设备按照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148.32 万元,其中:办公费34.08万元,印刷费4.24万元,手续费1.57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3.79万元,差旅费28.98万元,维修费11.65万元,租赁费2.73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54万元,劳务费0.60万元,委托业务费2.35万元,工费经费4.2万元,福利费26.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1: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附件2: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附件3: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附件4: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5: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附件6: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附件7: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附件8:2018年度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