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480 发布文号: 2019年第288号
公开日期: 2019-10-23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曙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民政、科教文卫体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着力项目建设,经济发展持续向好,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7个,实施扶贫项目两期共115个,市级重点项目曙河生态旅游经济示范带、巴山腊味小镇一期全面完成。二是聚力脱贫攻坚,取得新的重大胜利。对全镇92624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类落实“八个一批”帮扶措施,与24个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订单620份,兑现产业奖补资金128万元;转移贫困劳动力479名,提供公益岗位80个,聘用生态护林员38名,落实46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兑付资金91.3万元;落实71户贫困户易地搬迁;172名贫困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101185 人低保户、150人五保户落实兜底保障,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免费体检全覆盖。通过省市县的行业认定和省第三方的评估,村户脱贫均已达标,全镇贫困发生率降至1.2%,实现7个贫困村出列,389909人脱贫越线目标。三是全力统筹各方,镇村面貌持续美化。腊味小镇实现开园营业,完成示范带游客服务中心、规划展览馆建设、入口印象区项目建设;小曙河集镇民居风貌改造、大树彩绘民居项目有序推进,花溪土屋田园综合体、大树花海游步道、桃元花仙谷一期建成,联合污水处理站、小曙河集镇污水处理场项目开工建设,“长寿文化之乡”系列活动、全镇首届广场舞大赛、四个片区农民春晚等活动成功举办。四是倾力夯实基础,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累计发放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补助资金474万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曙坪”建设成果持续巩固,调处矛盾纠纷45起,调解成功率93 %五是致力转变作风,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努力打造更加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格管控公用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强项目、财务制度化建设,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曙坪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为县编委办核编范围内的“四办三站一中心。具体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财政审计所;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公共事业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镇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27人,实际在职人员51人,其中:行政岗位28人、事业岗位23人,另外,聘用制司机3人、退休人员17人、临聘人员5人、遗属精退人员6人、炊事员1人。

五、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总收入1252.08万元,较上年减少266.42万元,降幅17.54%,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18年度总支出1461.50万元,较上年增加247.85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专项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125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9.53万元、其他收入112.5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总支出146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93万元、体育支出3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万元、农林水支出28.4万元。

年末累计结转结余454.47万元,均为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本年度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1139.53万元,较上年减

316.42万元,降幅21.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的开支。财政拨款支出1461.5万元,同比增加247.85万元,增幅20.42%,主要是曙坪经济示范带相关建设项目、脱贫攻坚专项等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本年支出总额146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05万元(人员经费894.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19.59万元),项目支出47.4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曙坪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05万元(人员经费894.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19.59万元)。基本支出按经济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办公费91.58万元,印刷费58.41万元,咨询费2.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59万元,电费13.08万元,差旅费48.81万元,维修费238.42万元,租赁费0.98万元,会议费3.69万元,培训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5.46万元,劳务费11.48万元,工会经费2.5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镇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镇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12.5万元,预算支出9.14万元,预算支出节省了3.36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较去年下降4.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立行勤俭节约,加之财政预算拨款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5.46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批次为79批,接待人数750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公务用车运行费3.23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发生培训费支出2.5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6.17万元,较上年下降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岗及公务员培训人次减少,培训费用个人自理了一部分,培训费主要用于业务干部技能培训及公务员、事业岗干部继续教育培训等支出。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发生会议费支出3.6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69万元,因2017年未发生会议费用,2018年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会议、镇人代会议等支出。

4. 2018年度我镇无因公出国出境人员。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是曙坪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和繁重发展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全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3.2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410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519.59万元,其中:办公费91.58万元,印刷费58.41万元,咨询费2.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59万元,电费13.08万元,差旅费48.81万元,维修费238.42万元,租赁费0.98万元,会议费3.69万元,培训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5.46万元,劳务费11.48万元,工会经费2.5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曙坪镇采购支出40.45万元,其中:垃圾清运费用为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34.6%、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工资专项补贴2.2万元,占比5.4%、畜防人员工资待遇专项补贴3.6万元,占比8.9%,办公设备采购及维修费用为1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25.9%、其他服务和支出为10.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25.2%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我镇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我镇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2018年,我镇无2017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支出涉及的资产购置。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附件:2018镇坪县曙坪镇人民政府(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