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19-0496 | 发布文号: | 2019年第297号 |
公开日期: | 2019-10-23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原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待遇审核股、征缴稽核股、基金财务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中省驻镇单位的社会保险年检工作;
3、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征缴、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工作;
4、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载工作。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
5、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基金财务,专户管理,月、季、年报及预、决算工作。
6、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数据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
7、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稽核工作;
8、负责对参保人员特殊病种、特殊检查、特殊医疗需的审定及诊疗项目合理性的审核和参保人员异地居住、常年驻外、转外就诊医疗费报销范围的审核支付工作;
9、负责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定点药店的选定、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10、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11、完成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险收支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5424人参保(在职3926人,退休1498人),基金计划征缴1736万元,实际基金收入1877.8万元(含财政补助、补缴收入、利息收入等),完成全年基金征缴计划的108.2%;基金总支出1269.59万元;累计结余2156.7万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3770人参保。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收入280.54万元(包括个人缴费收入、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完成市上下达任务数204万元的137.5%。支出261.3万元累计结余22.09万元。
工伤保险:共3795人参保。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2.6万元,完成市上下达任务数126万元的89.4%。支出154.34万元,当期结余-41.74万元,累计结余72.54万元。
生育保险:共3795人参保。基金收入42.3万元,完成市上下达任务数32万元的132.2%。支出32.3万元。累计结余72.3万元。
失业保险: 共3108人参保(事业1414人,企业1694人),收入75.14万元。支出19.5万元。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设立信息中心,安排专人对全县的参保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保证网络能高速运行。二是业务经办全部实现电子化操作,实现了全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信息和数据共享。三是圆满完成城镇居民系统上线工作, 目前已完成对各镇、各社区网络、卡机安装、网络系统切换、参保缴费培训等,已实现线上参保、缴费、待遇支付,今年首次对居民门诊费个人账户进行划拨。四是完成了基金财务系统建设,建立与银行网银对帐查询,实现了社保基金收支即时查询,并通过网银实现即时转帐,可使参保人员随到随转。
(三)社保卡发放及应用情况
我中心登记发放社保卡9000余张,更新“两定机构”刷卡设备15台(其中新增刷卡单位3个)。扎实推动社保卡的广泛应用,顺利完成医保卡到社保卡的过渡。以实现社保卡“人手一卡、一卡多用”为目标,着力拓宽应用领域,构建范围全覆盖、服务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
(四)跨省异地安置人员直接结算情况
一是异地就医流程进一步简化,只要持社保卡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即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到就医地所有上线联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开辟了电话备案、网上备案等多种备案方式,方便参保者顺利备案。二是做好随子女外迁退休职工异地备案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并建立完善了异地就医平台,规范了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并逐步做好异地转诊、异地急诊人群的就医管理。方便他们就近就医结算。
(五)社保基金监管情况
建立健全的基金风险内控制度、基金财务制度、不相容岗位分设和印章管理制度、定期银行对账制度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社保政策,在基金征缴、待遇审核等各个环节强化稽核监督。规范“两定”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实行药店月巡查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将月巡查结果运用到年底考核中,建立准入退出动态管理机制。目前已完成对县医院及10个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年度稽核。完成辖区内所有“两定机构”的年终考核。基金财务管理规范,服务机构监管有力。
(六)完成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启动前期准备工作
我中心根据《安康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 (安政办发〔2018〕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镇坪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试行)》,并按程序规定向县政府做了《关于我县启动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请示》的专题报告。
(七)配合县税务局社保费征缴改革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县税务局社保费征缴改革移交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政策宣传对接、业务经办培训、参保信息完善准备等,目前已完成业务政策和参保信息交接。可确保2019年1月1日前全面完成社保费征缴移交。
(八)启动2019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包括参保文件拟定、相关部门协调、业务政策宣传等。截至12月21号(每周五统计进度)已参保3059人,征收个人缴费67.3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79%。
(九)精准扶贫工作
在局机关的统一安排下,我中心主任罗群同志任曾家镇桃花村驻村工作队长,另还有3位同志承担包户帮扶工作。准确建档立卡,详细制定帮扶计划措施,做到一户一策,一人一策,每月至少到结对户两次,详细了解贫困户当月的生活生产状况及其具体困难,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记录收入情况。扎实有序推进扶贫工作。目前村民收入显著上升,扶贫工作成效明显,所包户全部按期脱贫摘帽。
(十)人大跟踪视察配合工作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乡医保工作视察的通知》我中心积极配合县人大办开展的城乡医保视察工作,历时两个月的跟踪视察,圆满完成视察、现场解答政策、回答人大代表提问等程序。
(十一)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8〕353 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制定了《镇坪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方案》,按职责迅速开展自查,对辖区所有服务协议机构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排查。严控风险点,公布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办公室举报电话等。
(十二)其他非常规工作
1、5月完成了市人社局社保基金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2、迎接国家审计署社保专项审计检查准备工作;3、完成2018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4、完成县饮品厂、县制药厂破产社保清算;5、配合市中心交叉稽核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6、迎接2018年度市对县、县对部门考核资料准备等。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镇坪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人员编制8人,其中在职7人,退休2人(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7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上年支出66.37万元相比增加了2%,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66.7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支出为6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0万元和项目支出3.48万元(3.48万元为居民医保软件信息联网费用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78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1.61万元,增加了2%,主要是由于2018年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67.78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41万元,增加了2%,主要是由于调资,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3.21万元(人员经费53.59万元,公用经费9.63万元,其中:办公费0.43万元、电费0.58万元、差旅费1.91万元、维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1.37万元);项目支出3.4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63.21万元(人员经费53.59万元,公用经费9.63万元,其中:办公费0.43万元、电费0.58万元、差旅费1.91万元、维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1.37万元);项目支出3.4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类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0万元,基(人员经费53.59万元,公用经费9.63万元,其中:办公费0.43万元、电费0.58万元、差旅费1.91万元、维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1.3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8万元。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1批次、12人数、经费0.08万元,与上年相比接待费增加了14%,主要是由于接待批次及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了0.1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厉行节俭。
2、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有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数、经费0.08万元。
(4)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5)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用经费9.63万元,其中:办公费0.43万元、电费0.58万元、差旅费1.91万元、维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1.37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4.44万元,减少了31.5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有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及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四)重点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到财政拨款专项业务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维护。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