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19-0515 发布文号: 2019年第315号
公开日期: 2019-10-24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3、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和辖区各非公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考核、选拔,按干部管理权限搞好任免和奖惩工作。

  5、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民素质,维护本镇的社会稳定。

  6、加强和改善对镇人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使其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等组织的领导,及时研究讨论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各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并实施重点工程及民生项目建设,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加强河道巡察和管理、护林防火等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加强新民风建设,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党委及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城关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站设置为“三办二所三站”。“三办二所”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审计所;“三站”即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设有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并挂牌、党政综合办公室并挂牌、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并挂牌;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等监管职责设立市场监管所并挂牌;设有司法所并挂牌;整合财政、国有资产监管、资金审计等职责,设立财政审计所并挂牌。其他机构一律不再单独设置,不再加挂牌子,其职能职责由相应的机构承担。

镇纪检,监察以及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章程设置,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负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及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人大、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及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

3、社会治理办公室及司法所: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4、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5、财政审计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和财政资金审计等工作。

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争创一流”的目标,按照产城融合、率先发展的定位,攻坚克难,拼搏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总量提升、速度加快、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

(一)镇域经济稳步提升

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抓项目、扩投资、优环境、提质效,镇域经济发展规模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9亿元,超年度任务24.5个百分点。培育“五上”企业8家,占全县完成任务的50%。培育小微企业106家、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专业合作社446个,累计达到2704个,占全县总量的51%。 建立招商项目库和择优招商机制,贮备招商项目25个,当年引进项目7个,到位资金1.9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40%。

完成高速路土地林地征用1394亩,协调临建用地178.46亩,迁移坟墓217穴,分别占任务的100%,完成学校、企业等特殊拆迁6处,拆迁房屋83户,友谊、新华安置点三通一平已竣工,文彩、联盟安置点前期工作有效推进。桂花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华龙宾馆片区、老派出所片区等一批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项目加速推进。镇域经济发展龙头地位逐步彰显。

(二)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整镇脱贫退出目标,紧盯“57”标准,抓住政策、工作、责任三落实,突出“三率一度”巩固提升。全镇8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当年减贫403户1070人,累计减贫897户2716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86%。贫困村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改善。统筹高效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多元争取项目资金和贷款资金,全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年共实施项目87个,投资8432万元。全镇水泥路通组率达97%,水泥路入户率达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电力入户率达100%;安全住房率达98.7%;有线电视、移动通讯覆盖率达到100 %;中小学校和教学点、幼儿园10个,乡镇卫生院2个,标准化卫生室9个。全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农民生活条件全面提升。“八个一批”带贫益贫效果明显彰显。深入推进“支部+X+贫困户”扶贫模式,以培育集体经济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采取“两单、两股”的方式将贫困人口嵌入产业链条之中,促进贫困户脱贫增收。投入涉农整合资金740万元、苏陕协助项目资金100万元、整合部门帮扶资金49万元。培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9个、组建互助资金协会9个,累计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29个,带动培育产业脱贫户158户、产业覆盖户258户,实现产业增收脱贫。以苏陕劳务协作、高速路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工精准对接为重点,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持续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有组织转移,支持多元化创业,积极支持鼓励开办社区工厂等,多渠道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共组织招聘会11场次,开展劳动技能培训14333人,实现转移就业和县内就业264人,开发公益性岗位94人,自主创业34人。新建社区工厂6个,新增就业岗位300余个,稳定就业100余人,在建社区工厂1个。有效保障了贫困户就业增收脱贫。按照尊重意愿、先业后搬、严控红线的要求,采取集中、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全年新建集中安置点4个,237户贫困群众搬迁入住。实施危房改造43户,入住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机制,选聘护林员36 人。兑现生态补偿资金165.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49.4万元。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合疗筹资财政资助、“四重保障”和“一站式”服务政策,分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了贫困人口参合率、农合财政资助率、家庭签约医生服务率、住院报销比例合规率、慢病集中救治率5个100%。有效保障了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不因病返贫。建立完善“控辍保学”责任机制,分级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和入学台账,严格按照标准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全镇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468人,入学466人,落实送教上门2人,落实教育补贴政策235人,落实幼儿、初高中、大学贫困生补贴资助 18.2 万元。筹集社会扶贫资金20万元,帮扶大学生60名。有效保障了贫困人口上得起学,不因学返贫。严格执行暂退帮扶政策,及时开展低保动态调整,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加大五保户集中供养和监护力度,做到了特殊困难群体居有安全住所、医有保障、老有所养。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断激发。围绕“扶志六法”,着力在氛围营造、教育培训、村规民约、道德评议、移风易俗、文明创建、依法治理、公益救助八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共开展“文化引领·扶志脱贫”演出12场,宣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130余场次;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并全部修订完善,开展道德评议52场次;设立善行义举榜13个,树立正面典型88例,警示后进39例,帮教转化26例;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开展,评选“最美家庭”5户、“好婆婆”、“好媳妇”18名,树立勤劳致富典型24名、自强标兵21名。全镇建立9个“爱心超市”,围绕产业发展、环境卫生、公益事业、集体意识等方面评定积分,兑付生活用品11余万元。贫困群众勤劳致富、我要脱贫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

(三)民生事业加快发展

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为要的理念,持续加强和改善安居、就业、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民生事业。分配保障性住房和实物配租373户,完成农村同步搬迁171户。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城关卫生院整合挂牌 成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母亲健康检查、孕前健康检查等计生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硬茬解决了城市低保10年未动态调整的问题,及时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监测调整,加大特殊困难群体供养保障力度,全镇纳入农村低保127户291人、城市低保48户94人、特困供养131人。积极开展临时性困难救助43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余万元。全面加强防汛防滑,修订完善了防汛防滑应急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了三级河长,完善了河长责任制,全镇生态保护、河道管理全面加强,未发生环境保护事故和重大舆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防控,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宣传引导、源头管控、封闭饲养、全面排查措施,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全面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培训、宣传、线索摸排等,及时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有序推进。全面开展市级平安示范镇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七五普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镇综治维稳工作向好。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示范镇、维稳工作先进镇。

(四)政府职能全面加强

坚决服从和维护镇党委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提交镇党委研究决定,认真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2018年镇十一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上,镇人大转交的40件人大代表建议办复率达100%,其中A类建议22件办结率、办成率均为100%。以建设“平安城关”“法治城关”为目标,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加强财政审计工作,对1个社区和5个村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9个村的互助资金协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进行了全面指导和规范。政府履职能力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

、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城关镇人民政府本级(机关)

2

公共事业服务站

3

社会保障服务站

4

农业综合服务站

 

四、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城关镇党政机关行政编制35名,实有人员31名,事业编制36名,实有人员34名。2018年末城关镇实有在职人数73人(含挂职副镇长1名、临聘人员7名) 退休人员24名(已移交养老经办中心管理),遗属人员7名。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129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节余551.40万元;支出总额999.40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支出拨款969.52万元;项目支出拨款29.88万元。较上年收入相比较增加了189.8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工资、村干部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脱贫攻坚工作的行政运行。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额1295.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节余551.4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38.0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0.12%。较上年收入相比较增加了189.8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基本工资、村干部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及脱贫攻坚工作的行政运行。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999.40万元,较上年增加1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52万元,较上年增加105.5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工资。具体为:人员经费793.46万元,增加了168.22万元,公用经费176.07万元,减少了6.8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办公经费和印刷费的相关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07万元(办公费4.13万元,印刷费1.39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40.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电费9.24万元,水费3.09万元,维修12.14万元,会议费2.29万元,劳务费24.1万元,租赁费20.52万元,培训费2.79万元,工会经费10.86万元,福利费10.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89万元。项目支出29.8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38.0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99.4万元,增加了181.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农林水相关方面的支出当年财政结转结余38.63万元,累计结转结余589.76万元,主要为在建工程未竣工结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40万元,增加了181.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农林水相关方面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69.52万元,增加了16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及村、社区干部工资纳入镇级预算(人员经费793.46万元,公用经费 176.07万元),项目支出29.88万元

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划分: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744.86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15万元;2069999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9.73万元;2130101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177.16万元;2130199农林水支出—其他农业支出10万元;2130599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37.5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52万元,增加了161.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及村、社区干部工资纳入镇级预算(人员经费793.46万元,公用经费176.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6.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07万元(办公费4.13万元,印刷费1.39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40.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电费9.24万元,水费3.09万元,维修12.14万元,会议费2.29万元,劳务费24.1万元,租赁费20.52万元,培训费2.79万元,工会经费10.86万元,福利费10.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8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总额10元,分别为公务接待费4万元,累计接待74次,587人,同比增加1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是用于脱贫攻坚、人大相关事务工作。2018年“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了2018年预算安排,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控减一般开支。“三公”经费保持了总体持平的状况,其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2018年度无出国情况。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2.79万元,较上年增长了两倍,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培训学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2.2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33万元,属我镇2018年度召开人代会及省、市、县级脱贫攻坚各项会议支出。

六、2018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类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 176.0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6.89万元。其中办公费4.13万元,印刷费1.39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40.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电费9.24万元,水费3.09万元,维修12.14万元,会议费2.29万元,劳务费24.1万元,租赁费20.52万元,培训费2.79万元,工会经费10.86万元,福利费10.3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3.9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6.56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为政府采购各类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家具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城关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