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坪县委组织部
一、主要职责(负责人:符懋钦 联系电话:0915-8822487):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县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对县委管理和县委委托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县人大推荐干部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干部调动事宜;考察审批县级局办政办、人事股长、政工干部,办理调整、任免事宜;组织实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部分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办理县管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手续。
(三)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五)承办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工作及各级代表(委员)的推选考察工作。
(六)负责县属重点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并对全县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行宏观指导。
(七)对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科技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组织政工干部的培训。
(八)指导全县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专门人才和新世纪科技带头人。
(九)负责全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受理群众举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品德等方面的问题,查办有关案件。
(十)负责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省驻镇单位党组织换届有关事宜;协作管理中、省在镇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一)负责县级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
(十二)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三)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乡镇、部门党建组织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全县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十五)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退(离)休审批手续,管理县委老干部工作局。
(十六)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县委组织部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部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安排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督促检查本部各项决议、工作制度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各股室关系;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与文书处理和文书档案管理;负责本部召开的综合性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和部务会议,部内干部会的会务工作;负责本部信访工作的抓总协调;负责部内保密、安全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报账、干部人事(工资)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刊征订发行、资产、车辆管理,部内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督促股室搞好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本部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支部和工会搞好部内党务工作和工会活动。
(二)组织股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讨论制定加强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措施和办法,并抓好落实;负责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制定;负责出席全国、全省、全市党代会代表的推荐、推选工作,县党代表会议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乡镇、县直、中省驻镇单位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的指导;负责乡以上党组织设置有关事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典型的树立及先进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组织全县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负责调查了解乡以上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并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建国后入党党员党籍管理。承担有关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干部股负责对全县国有企业、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所属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并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办理提请县人大任免县政府工作人员的呈报材料事宜;协助管理驻镇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对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级后备干部进行考察、选拔、推荐,提出审定意见和建议,并抓好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选拔市管后备干部,并承办报审事宜;负责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下派、挂职锻炼和选派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干部交流工作规划、方案,负责干部调配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负责办理市管干部职务、工资的报批、报备及办理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工资审批业务;负责办理科级干部退休手续和提高老干部待遇的审查工作;办理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调动手续;办理因公出国政审手续;负责干部统计和干部档案工作;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对全县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县级班子换届事宜;指导党群机关参照试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办县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县管干部的廉政鉴定,任前公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收入申报及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督办或直接查办违反《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领导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廉政、品德方面的严重问题;负责上级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信件的办理;负责县委管理的党群序列领导干部和政工股长(政工干部)的任免工作;负责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落实干部政策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负责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和组织(政工)干部的培训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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