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孙先生-镇坪县离婚登记问题 | ||||
来信人: | 孙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3年06月11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306120006 |
信件内容: | 请问镇坪县“内地居民离婚登记”是否需要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
信件回复: | 镇坪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婚姻登记相关手续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2014 年设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离婚登记所需资料: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 30 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一方携带身份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可不去撤回离婚申请,届满后系统自动撤回视为不办理。这就是所谓的“30 天冷静期”。审查和发证。如果 30 天满了,自第 31 天开始至第 60 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办理地址:镇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设立在县政务中心二楼 12 号厅。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镇坪县人民政府 | ||||
回复时间: | 2023年06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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