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单位: | 镇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联系电话: |
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地址:城关镇上新街丁字路口
联系电话:0915-8822125
县供销合作社主任:王敏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二)按县政府授权,承担国家化肥、农药、农(地)膜、各种中小农具、农用物资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管理任务,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茶叶以及其他商品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县本级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与农民的联系;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各级供销社合法权益;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和为农服务功能。
(四)指导全县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为全县合作社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技术和物资服务,发展供销社现代流通网络。
(五)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相关技能培训。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和直属企业单位资产,负责直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和奖惩;指导全县各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七)代表系统内经济组织与县内外其它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协议,接受捐赠和资助;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外经外贸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室(负责人:熊如秀,联系电话:0915-8822125)
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承担本单位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
(二)发展改革股(负责人:张海金,联系电话:0915-8822125)
拟定全县社有企业改革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建设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县本级社有企业拓展新的经营业务;负责承办县本级社有企业资产重组、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和直属企业与县内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活动;负责县本级社有企业的项目审核和督查工作;负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县本级社有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合作指导股(负责人:刘玲,联系电话:0915-8822971)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协调社员社和社员之间的关系;负责引导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联合工作;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网络建设;负责化肥、农产品、农药、茶叶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民经纪人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基层社改造、专业合作社建设、协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项目的申报、审核、督查工作;协调指导基层社与县内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活动。
(四)资产管理股。(负责人:刘玲,联系电话:0915-8822971)
拟定县本级社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县本级社有企业重大投资、融资及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项目;按照政策和法规妥善处理历史债权债务,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直属单位清产核资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县供销合作社机关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