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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 经济贸易局 联系电话: 0915-8822065

办公地址:镇坪县城关镇下新街

联系电话:0915-8822065

县经济贸易局局长:彭长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和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实施工业行业、中小企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除能源外的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质量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中小企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动淘汰落后产能。负责全市民爆物品的生产、流通、储存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装备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依法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搭建企业重组“平台”。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动大数据产业向纵深发展。

(六)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县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全县煤炭、黄金、机械、化工、有色、冶金、轻工、纺织、建材、室内装饰等工业行业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工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衔接,协调行业之间的关系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组织实施食盐储备管理以及宏观调控等工作。

(九)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落实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制、申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深化改革和实施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企业管理,提升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的辅导、审核和推荐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研究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审核、批准上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实施产业引导、创业辅导和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十二)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承担组织协调我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

(十五)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县境(国)外承包工程、境(国)外劳务合作等,拟订本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工作;管理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驻县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业务。

(十六)负责对外援助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监督检查援外项目实施情况。

(十七)负责全县有关出国经贸展览和国外来镇展览业务及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联络组织国内外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十八)管理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1.物流业管理职责分工。县经济贸易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2.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县经济贸易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经济贸易局为县级食盐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行业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负责人:胡荣,联系电话:0915-8822065)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草拟、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文秘、财务、公文管理、政务信息、劳资、机要、保密、档案、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宣传、信访维稳和接待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组织实施局机关目标责任及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房产、办公设备的配置、安全保卫、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后勤、双创等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股(负责人:谭兴凤,联系电话:0915-8822167)

对全县轻工、石油、化工、建材、森工、室内装饰等行业进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相关法规,研究制订商贸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流通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产品的产销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对商贸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调控指导;合理规划全县商品流通市场和网点布局,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餐饮、住宿及有关服务业分等级标准并指导评定;负责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拟定并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与规划的政策、行业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标准认证体系;负责全县“万村千乡”、“家电下乡”、“双百市场”、“农超对接”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股(负责人:丁应明,联系电话:0915-8812087)

负责全县工业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科学制定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的问题,准确把握发展动态趋势,及时为主管部门和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县工业年度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和重要报告的草拟;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准确把握发展动态趋势,及时为主管部门和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反馈宏观政策和领导决策意见;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搭建平台,促进银企合作,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指导企业改革和技术进步,规范企业行为;负责全县民用爆破物品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盐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责。

(四)项目建设股(负责人:梁承磊,联系电话:0915-8812085)

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参与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工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装备制造、环保产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新型材料、食品、医药、纺织等工业技改项目的申报以及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产业规划与企业发展股(负责人:陈珊,联系电话:0915-8822312)

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研究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负责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各项扶持资金的审核申报和使用监管工作;指导企业经济技术协作,开展招商引资,协调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企业维权工作机制,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减负工作;负责收集、汇总行业信息和发展动态,并进行综合分析提供市场预测;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发展对策,编制实施全县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执行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协调和指导企业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新技术与传统技术改造结合,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络融合;抓好非公有经济的统计上报和企业监测工作。

(六)煤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蔡家奎,联系电话:0915-8812090)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县煤炭生产行业管理和开办煤矿立项初审报批、矿井筹建、设计审批和验收,指导煤矿按照生产安全规范要求,完善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负责查处煤炭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