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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 司法局 联系电话: 0915-8822540

办公地址:镇坪县文彩村六组

联系电话:0915-8822540

县司法局局长:龙英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查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各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

(九)负责和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管理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原部门继续承担,划转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

二、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负责人:周梅,联系电话:0915-8825535)

负责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落实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外事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人员管理工作。

(二)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张航,联系电话:0915-8812682

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相关政策和工作制度。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唐海波,联系电话:0915-8812683

负责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公文起草、审核、信息报送、会议筹备及组织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重要活动安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和问责建议;研究提出推动实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报道。承担本部门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

(四)法治事务综合管理股(负责人:肖宵,联系电话:0915-8825691

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诉讼县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协调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承担全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各镇、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本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各镇、各部门法治督查工作。承办各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张力,联系电话:0915-8821257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服务理论调研,行业从业人员政治思想、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工作;负责法律援助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社会宣传;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办理法院、检察院等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朱光丽,联系电话:0915-8821292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