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镇坪县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4 10:11 字体:[大][中][小]

为推动镇坪县农产品网上销售,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充分开拓农产品国内、国际网络销售市场,提高镇坪县农产品知名度,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产品网络销售难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我县实际情况,发展“电子商务+农产品”营销模式,结合“线上网络营销+线下实体店销售”的方式,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的原则,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推动我县农特产品外销,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工作目标

培育或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逐步形成若干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主体。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销售,大力推进镇坪县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农村信息化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一方面改善上网设备,降低上网成本是推进镇坪县网络销售在农村地区普及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应加强农村公共上网场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各镇(办)、村级服务站点)建设。

2、构建网络销售平台

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应积极落实镇坪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工作,以现有的新农村商务网络为基础,在全县建立全面覆盖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镇坪县人民政府官网要做到为农村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服务平台,实现与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有效对接。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活动,如:网上订购、网上调研、网上新产品开发、网上分销、网上服务等,充分发挥网站优势,使网站成为农村企业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宣传企业形象和企业连接市场的新通道。

职责单位:经贸局、统计局、电信公司、市场监督局、农水局、各镇(办)

(二)加强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对农产品网络销售队伍的建设

针对镇坪县农产品网络销售主体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农产品网络销售人才缺乏的情况,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应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培训教育的投资力度,建立农村技术培训班等多种教育培训渠道。为村民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指导,提高村民的网络技术、商务技术、销售管理技术和现代农业知识水平,切实提高村民信息意识以及信息分析使用能力。培养大量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技术人才,组建一支由村民、农业技术人员、市场信息员等相关方面人员组成的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信息服务队伍。使村民能够及时、便捷、准确的获取农业生产信息、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为镇坪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职责单位:经贸局、教育局、统计局、农水局、各镇(办)

(三)加强网络销售保障体系建设

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应加快对村民网络销售的法律保障知识培训,提高村民的网络保护意识,建立完整的保障农产品网络销售安全体系。要从根本上打消村民对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疑虑,规范农产品网络销售主体行为,为农产品网络销售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一个健全的平台。此外,由于镇坪县农村地理位置的分散性和村民法律维权意识的淡薄性,可以在各镇(办)、村设立农产品网络销售协会,提高村民从事网络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让其成为当前农产品网络销售真正的主体。

职责单位:经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农水局、各镇(办)

(四)加强农产品网络销售宣传力度

镇坪县经济贸易局需加紧联系各镇(办)部门,共同配合加大对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宣传力度,使农产品销售主体充分认识到网络销售和获取及时的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积极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模范试点建设,使其形成强有力的示范效应,引导农产品销售主体进行网络销售。

职责单位:经贸局、宣传部、文旅局、农水局、各镇(办)

(五)加强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应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形成覆盖全县,并与各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中心相连接的流通网络;加大对农产品运输设备的投入以及对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大型、专业的物流仓储中心,加快实现农产品的集中运输,做到物流畅通及时。

2、协助各农产品物流企业积极运用现代物流技术。借鉴国内外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方面的成果,为县、镇(办)、村三级物流体系的项目承接商提供服务。协调好相关单位与物流企业的配合工作,建立符合镇坪县县情的农产品物流网络。同时,尝试引进第三方物流,吸收其管理、人才、技术、理念等方面的经验优势,促进镇坪县农产品网络销售快速发展。

职责单位:经贸局、县邮政分公司、各镇(办)

三、支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县财政在支持非公经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及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给予优先扶持。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销售突出的网店给予奖励,对在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额或单一品牌年交易额名列前茅的企业,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要加大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营销大户的支持力度,对农产品网上交易企业、运销企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兴办仓储保鲜设施、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同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8号),对于有融资需求的电子商务企业(个人),由银行系统提供贴息、免息优惠政策。

(二)税收支持。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对电商企业和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一是我县本地人员注册的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享受国家及省市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税收减免、融资担保、小微企业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对从事电子商务产品设计、研发的企业及网店、在创业贷款等政策性惠民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倾斜扶持。”三是积极帮助重点运营商、培训孵化机构、农村物流等企业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以解决电商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三)金融支持。鼓励我县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押范围。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我县电子商务企业抵押担保难的问题。鼓励我县银行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业务,强化在线支付功能。同时,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发展电子票据、移动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推出适合我县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

(四)用地支持。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或招商引资电子商务项目,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其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四、工作措施

(一)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农产品网络销售工作。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和县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抓好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电子商务产业。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一律不设其他审批事项。设立公司制的电子商务企业,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登记时不再提交验资报告。

(三)镇坪县经济贸易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相关项目和资金。加大对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支持力度,在申报安排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市场建设等项目时,优先考虑向网络销售农产品的生产、营销企业、运销大户予以倾斜。

(四)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蔬菜、畜禽产品、特色林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加大例行检测力度,严肃查处取缔无证、无标经营行为,保护品牌商标,维护镇坪县农产品良好信誉,促进全县农产品网上交易顺畅平稳。

(五)充分利用搜索引擎、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提升镇坪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借助网络平台、展示展销会等多种渠道,宣传镇坪县农产品的特色优势,提高镇坪县农产品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

(六)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鼓励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镇坪县经济贸易局要认真分析在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时存在的问题,采取合理的解决对策,提高电子商务教学质量。培养出真正"为企业所需,为社会服务"的电子商务人才。









镇坪县经济贸易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