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0-0045 | 发布文号: | 2020年第427号 |
公开日期: | 2020-09-14 | 公开目录: | 服务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101号)文件要求,经医院自主申报,县卫健局复核,拟对镇坪县医院申请备案的限制医疗技术(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起。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915-8821925
镇坪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