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1/2020-0080 发布文号: 2020年第484号
公开日期: 2020-07-29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共收到陕西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790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一)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二)基础设施建设原则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项目。

(三)抗疫相关支出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主要为应对疫情发生的一次性支出。

(四)资金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五)不得拨付至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三、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陕西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镇坪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主要分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两大类:

(一)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县医院发热门诊改造提升、县疾控中心疫苗冷链设备购置、各镇卫生院发热门诊点建设、曙飞路改造工程等9个项目,共安排抗疫特别国债资金977万元。

(二)抗疫相关支出。主要是用于飞地园区、农业、工业、旅游服务业等,保一二三产类市场主体,共计2813万元。

一是保农业类市场主体100万元

保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市场主体100万元,主要是保受疫情影响现代农业园区项目,重点用于猪、药、芋等产业。

二是保工业类市场主体2213万元

1.保飞地园区市场主体补助支出1000万元。

2.保五上企业市场主体补助支出238万元。

3.保五上企业培育市场主体和大型超市市场主体补助支出445万元。主要是保2020年五上企业培育市场主体,保县城及农村大型超市,根据超市规模进行补助。

4.保在建重大园区项目市场主体补助450万元。

5.保支持企业房租减免80万元。对重点五上企业和正在培育的五上企业,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进行补贴。

三是保旅游服务业类市场主体500万元

1.保旅游龙头企业市场主体200万元。

2.保酒店龙头企业补助100万元。根据酒店床位数及游客接待人数补助。

3.保在建重大园区项目市场主体补助20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为加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坪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卫生、农业、飞地、工业、旅游服务、资金监督管理、审计七个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管理工作专班。

(二)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按程序由七个工作专班分别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并报镇坪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加强全程监管。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项目、个人和企业,资金监管贯彻到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确保每笔资金的流向、账目可查,并及时予以公开。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加强报备管理。资金使用方案经审定后,及时报省市财政部门审查备案。同时,相关资金支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按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将相关情况向县委汇报。

(五)加强审计监督。由审计局牵头,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面实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六)严肃责任追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收回相关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镇坪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项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