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1/2020-0118 | 发布文号: | 通告 2020年第2号 |
公开日期: | 2020-10-26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近期,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7类食品9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2、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检测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肉制品2批次、糕点9批次、豆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3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镇坪县九格子火锅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1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镇坪县梅叶香烧烤店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8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镇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