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镇坪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9 14:0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7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镇坪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疫情防控和“六保”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公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安领域信息公开事项严格审查,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部门预决算、部门工作、通告等,均通过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共发布信息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县公安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事项,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要求落实事前审核和依法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县公安局开设“今日头条”新媒体1个、“镇坪公安”微信公众号1个、“镇坪公安”微博1个,均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五)监督保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严格规定,对公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均落实签字审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107

行政强制

3

0

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6045495.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程序及规定。二是严格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公安局积极通过“镇坪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对外公布公安日常工作情况、安全防范知识及法律法规政策,让政务公开时效性更强,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