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镇坪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9 14:0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镇坪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事项严格审查,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公示公告,部门综合预算、部门决算、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均通过镇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共发布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事项,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要求,落实事前审核和依法审查,确保信息公开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门户网站、无官方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对民政局公开事项,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均落实签字审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18936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民政工作动态。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制度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规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继续扩大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政务公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民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救助政策等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整改,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