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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1/2021-0731 发布文号: 2021年第198号
公开日期: 2021-04-12 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产,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的调控能力,实现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充分发挥土地对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保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美丽镇坪,根据2021年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需要,编制镇坪县2021年国有土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2021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以供应引导需求,发挥土地收购储备的作用,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证。

国有土地供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闲置土地一律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建设用地实行集中统一供应。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二)城市建设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有利于发挥土地资产效益,增加政府土地收益。

(四)未纳入供地计划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其他确需实施供地的项目,经县政府批准,可以补充调整纳入供地计划。

(五)本计划中收储或出让地块及区域是动态可调整的,本年度不能完成的可转下一年度。

(六)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以及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七)城市建成区,凡是列入本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地块,各部门不得再进行新建、扩建项目规划、立项、土地审批,不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对原有无籍房屋不得补办相关手续,原土地使用者不得再进行翻建、改建、扩建和新建。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0.593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5788公顷,工业用地11.8913公顷,住宅用地1.503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63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986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步扩大城镇扩容用地,严格控制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促进城镇经济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优势资源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确保县城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控制土地容积率,停止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基地建设用地,扩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项目建设用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严格限制划拨供地和协议出让范围,协议出让土地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业用地、经营性项目用地全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加大招标供应的力度,通过对项目建设效益综合评估,科学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凸显土地供应的社会效益。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土地供应计划是政府宏观调控行为,自然资源局是供地计划的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按计划审批土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搞好供地计划的贯彻实施。

供地计划经县政府审批后,向全社会公布实施,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镇坪县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