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从事非法营运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31 09:12 字体:[大][中][小]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春运将至,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公众出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拒乘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如必须出行,请佩戴口罩乘坐合法经营的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二、凡参与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对已经发现从事非法运营行为的车辆,特别是从事非法营运逃避疫情防控管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三、凡阻碍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组织非法营运车辆车主非法集会,煽动组织非法营运车主闹事的组织者,策划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此次行动以各公交站点,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处等非法营运车辆易聚集区域;电话、QQ群、微信群等预约合乘包车;无营运手续从事客运行为的车辆等为重点,采取流动检查,不定时检查等方式,对本通告发布后仍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及相关线索,如发现有车辆在疫情期间承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镇返镇,请及时联系我们,举全县之力防控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举报电话:0915—8821160(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镇坪县公安局   镇坪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