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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第一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0 14:05 字体:[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求,县政府信息中心于202259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第一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二季度全县运行的政府网站1家、政务新媒体41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1个、官方微博6个、抖音1个、快手1个、今日头条3个),检查比例为100%,不合格6个,政务新媒体合格率85%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关不严。县人社局发布的“镇坪县2022年第一批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公示”中出现政治类表述错误,将2个省级行政单位名称表述错误。

(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履行主办、主管责任不到位,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如:县经贸局的今日头条号“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子栏目(视频、问答)、快手号“镇坪电商”、微博号“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微信公众号“镇坪电子商务”,主管单位工作人员于420日提醒应该更新后,未在要求时限内进行更新;县交通局的微信公众号“镇坪交通”内容更新不及时;县卫健局未按政务新媒体开设要求,私自开设微信公众号“镇坪县卫生健康局”。

(三)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部分单位经办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悉,工作未及时交接,新接手的同志业务不熟练,导致相关工作推进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度。各镇、各部门要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上报的政务宣传类稿件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同时将领导签发件扫描件作为附件随稿件一同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公示公告类信息需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填报信息保密审查表,校对无误后,送县政府网站发布;有县政府网站授权使用网站后台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信息内容,并对本部门发布的内容负总责,每月将发布内容签发件、信息保密审查表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备案。

(二)抓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各镇、各部门要定期对政务新媒体开设的各子栏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微信公众号更新间隔时间不超过7天、官方微博更新间隔时间不超过10天。建议各主办单位安排AB岗,确保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不断档。

(三)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镇、各部门新开设政务新媒体,应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开设。已经开通新媒体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注销,不得擅自更改政务新媒体中包括名称、简介、主体在内的其它相关信息。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明确政务新媒体分管领导和具体管理人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增强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