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信息中心于2022年10月17日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第一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四季度全县运行的政府网站1家、在册政务新媒体4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1个、官方微博6个、抖音账号1个、快手账号1个、今日头条账号3个、视频号3个),检查比例为100%,政务新媒体合格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省市县主管单位多次指出的错误表述、错敏字(词),曾家镇、城关镇、县公安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在主办的政务新媒体推送的消息中重复出现。
(二)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按照上级要求各涉关单位于2021年初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经比对发现,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漏公开、迟公开”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信息时效性不强。
(三)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不规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未向同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开通“镇坪市场监管”微信视频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度。各镇、各部门要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对涉及的政治敏感词、专业名词、固定表述、通用说法、个人隐私等内容,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报送政府网站的政务宣传类稿件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将领导签发件随稿件一同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公示公告类信息需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同时填报信息保密审查表,校对无误后,送县政府网站发布;有县政府网站授权使用网站后台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信息内容,并对本部门发布的内容负总责,每月将发布内容签发件、信息保密审查表报县政府信息中心备案。
(二)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意识、公开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彻底改变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推送政府信息。
(三)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
1、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三个工作日内注销“镇坪市场监管”微信视频号,并将注销情况书面反馈县政府办公室。
2、各镇、各部门开设、注销、关停政务新媒体,应向同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开设、注销等流程操作。已经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政务新媒体中包括名称、简介、主体在内的其它相关信息。
附件:镇坪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