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第一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9 17:08 字体:[大][中][小]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信息中心于2024年8月5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第一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以来,全县运行的政府网站1家、在册政务新媒体43个(其中:微信订阅号30个、官方微博6个、抖音账号1个、快手账号1个、今日头条账号2个、视频号3个),检查比例为100%,政务新媒体合格率90.7%。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钟宝镇在未向县级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通注册主体为钟宝镇人民政府的官方视频号“国心钟宝”。

(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原县卫健局)主办的“镇坪县卫生健康局”微信订阅号超过1个月未更新。

(三)信息发布审核不严。三季度以来,曙坪镇、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出现错敏信息频次较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开办整合与变更关停。各镇、各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向同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开设、注销等流程操作。已经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政务新媒体中包括名称、主体在内的其它相关信息。

(二)抓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各镇、各部门要定期对本单位开设的所有政务新媒体的各子栏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政务新媒体每周有更新。如有政务新媒体内容无法保障,不能按要求定期更新,可向县政府办公室申请关停政务新媒体,待批准后按流程注销政务新媒体。

(三)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度。各镇、各部门要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责任,对涉及的政治敏感词、专业名词、固定表述、通用说法、个人隐私等内容,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