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信息中心于2024年5月8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第一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4月以来,全县运行的政府网站1家、在册政务新媒体44个(其中:微信订阅号30个、官方微博6个、抖音账号1个、快手账号1个、今日头条账号3个、视频号3个),检查比例为100%,政务新媒体合格率97.7%。
二、存在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管理不规范。县经贸局在未向同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注销“镇坪县经济贸易局”头条号。
(二)信息发布审核不严。4月以来,上竹镇、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出现错敏信息频次较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各镇、各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向同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工作主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开设、注销等流程操作。已经开通的政务新媒体,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政务新媒体中包括名称、简介、主体在内的其它相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制度。各镇、各部门要细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审核责任,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对涉及的政治敏感词、专业名词、固定表述、通用说法、个人隐私等内容,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完整、权威、准确。
(三)及时处理监管平台发现问题。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县政府办推送的监管平台发现问题的核实整改反馈工作,错敏信息问题、更新不及时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