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

交警大队四条措施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月活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20 05: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3月中旬以来,交警大队按照镇办字[2010]8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安排,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月活动不投形式,深入扎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活动月期间,按照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作好一次专题辅导、安排一次学习讨论、办好一批宣传专栏、收看一次电视宣传、举办一次征文、开展一次宣传、进行一次测试“八项”活动要求,大队采取四条措施狠抓《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落实。一是抓教育。教育民警及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民警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严格要求,落实上不折不扣,整体上无违法违纪。
  二是抓制度。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行风政风及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改进民警作风,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从严行政,依法行政,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三是抓结合。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安交管工作、服务公安交管工作。紧紧围绕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等各项公安交管工作,努力实现“秩序好、事故少”的目标要求,为全县经济在经融危机形势下实现新的增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是抓监督。充分发挥大队党支部的作用,广泛开展明察暗访和跟踪监督、重点监督,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对民警及党员发生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侵犯群众利益、违犯《廉政准则》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