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镇坪县召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暨镇坪县创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动员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02 09:07

  6月29日,我县召开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暨镇坪县创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动员会,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晓春主持。县长周耀宜、副县长吴光荣出席会议,各镇镇长、县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县长吴光荣宣读了《镇坪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创建示范县实施方案》,县安监局就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上竹镇、教体局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周耀宜强调提出:一要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工作是以人为本、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地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我县作为全省三个、陕南唯一一个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县,表明省市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创建示范县是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需要,创建示范县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创建示范县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我们要抓住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一良机,扎实开展好创建示范县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二要突出重点,夯实责任,扎实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一定要做好五个“强化”和五个“到位”。要强化主体意识,责任落实要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以“两个主体”(企业的责任主体、部门监管主体)和“两个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镇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不断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县安监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追究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打击谎报、瞒报事故现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强化忧患意识,隐患排查要到位。进一步明确县安监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建立完善企业自查隐患登记上报和整改定责等制度,做到整改内容、责任、措施、资金和期限五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自查自改隐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督促销号,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要强化责任意识,隐患整治要到位。在全县深入推进煤矿、道路交通、公众消防、建筑施工、食品药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安全等为重点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整治安全隐患,强化行政监督执法工作。要强化合作意识,安全监管要到位。要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要完善县安委会工作推进机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大团结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准入,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要强化应急意识,组织体系要到位。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抓好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建精干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要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搭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完善政府应急机构和机制,明确公民、志愿者、专业团体、社会组织等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紧急状态下的安全秩序,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创建示范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县政府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定期研究,采取多项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对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必须及时足额到位,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表彰奖励,对工作中问题突出的镇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围绕创建示范县工作,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报道,整合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资源,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总结血的教训和反面典型的危害,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同时,要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创建示范县人人参与、各方支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