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创新建立重点工作实绩档案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良好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高行政效能。
制度将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单位及其全体干部,中省市驻镇单位以单位为主体纳入实绩档案管理范围。制度主要记录单位集体或干部在承担市对县考核、创新示范、攻坚破难和急难险重任务时的表现。
制度规定,重点工作由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县政府专项问题办公会、“三单制”公示重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县委书记或县长临时交办事项,聚焦创新示范、攻坚破难和急难险重任务筛选确定。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评优树模、考核奖励、选拔任用等方面重点倾斜;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凭实绩档案落实容错纠错措施。
制度规定,对记入1次问题痕迹的单位和个人,由组织部长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对一年累计记入2次问题痕迹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一年累计记入3次以上问题痕迹的单位和个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给予组织处理,并根据《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问责实施办法》、《镇坪县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问责,并全县通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