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守法守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县文广旅游局为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艺术品经营等文化经营单位统一制作悬挂了"诚信守法经营公示牌"、文化市场举报与头像采集区域警示牌,方便社会各界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诚信守法经营公示牌分三部分,一是主要公示相关证照,包括《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意见书》、《营业执照》等。2是主要公示法人、现场负责人、执法管理人员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3是主要公示经营场所诚信记录。
各经营业主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规范悬挂公示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对全县文化经营场所规范悬挂诚信守法经营公示牌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悬挂的场所督促立即规范悬挂;对悬挂存在问题的,现场督促纠正。
统一制作悬挂诚信守法经营公示牌,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了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守规经营意识,实现了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