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2428-0025-0016-2016-1985 发布文号: 镇政办发〔2016〕141号
公开日期: 2016-07-1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坪县2016年建设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镇坪县2016年建设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     

  镇坪县2016年建设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加快推进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6〕19号)、《安康市林业局 2016年建设“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林科字〔2016〕122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现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全年造林绿化2.3万亩,其中新建特色经济林基地1.5万亩、低产改造2.2万亩,林下种植达到14.4万亩,林下养殖达186 万只(头);提升建设山林经济示范园区19个,其中新建山林经济示范园区10个,创建省、市级园区4个以上;培育2000万元以上园区3个;启动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示范镇7个、示范村7个;强化抓点示范和科技培训工作,全年培训林农0.6万人次,认定职业林农15人;改善森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内;着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加大名优特富硒林产品品牌创建力度,启动茶叶品牌整合,注册高山富硒茶公用品牌,实现林业总产值7.79 亿元。(详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抓基地建设,夯实产业基础。继续抓好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基地规模稳步扩张,持续发力做大做强茶叶、核桃两大拳头产业。全年新建特色经济林1.5万亩、低产改造2.2万亩,其中新建茶叶0.2万亩、核桃1万亩、木本油料0.2万亩、特色林果0.1万亩,低产改造茶园0.2万亩、核桃0.5万亩,提升“林间”效益,大力发展以林下养殖黑猪(野猪驯养)、林麝、林蜂和林下乌鸡产业;林下种植药材以林下黄连、高山乌天麻和魔芋为主林下种植产业,林下种植达到14.4万亩,林下养殖186万只(头),林下养蜂3万箱,实现新增林业产值1亿元。

  (二)抓龙头培育,推动转型升级。以山林经济示范园区为载体,着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大力开展特色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和特色林产品品牌创建工程,有效增加林产品供给能力,推动全市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当年新启动建设山林经济示范园区10个,其中茶叶园区2个、核桃园区1 个、林下魔芋或林下生态猪园区2 个、林果等其他类园区5个,力争年底建成省、市级园区4个以上;建设生态茶改造示范基地2个,高产高效核桃示范基地1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创建名优特富硒林产品品牌,开展1次以上全国性生态富硒林产品推介活动,重点打造“镇坪黄连、镇坪高山乌天麻、镇坪林麝、镇坪富硒乌鸡、镇坪高山富硒茶、镇坪富硒核桃、镇坪高山蜂蜜、镇坪林下富硒黑猪肉(驯养野猪肉)、镇坪林下富硒魔芋”等林产品品牌;推广应用互联网+林业,组织协调县域内名优特林产品积极加入相关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加工、贸易、物流等市场营销体系。

  (三)抓科技服务,提升发展水平。加大林业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强指导服务和科技培训,指导涉林企业重点围绕富硒茶产品综合开发与利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林业病虫害防治等领域开展林业技术攻关,加大成果转换和示范推广,健全完善林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以“学本领、强素质、促创建”为主题的系列技术培训活动,加大职业农民培育和林业技术人员、园区业主、合作社及林业产业重点村技术骨干培训,年培训不少于4场次、培训人数不少于0.6万人次、培养初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15人,不断提升林业产业化、科技化水平。

  (四)抓示范引领,加快创建步伐。组织开展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山林经济发展示范镇4 个、示范村7个;在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督促指导曾家镇、牛头店镇、曙坪镇和华坪镇加快实施“山林经济示范镇”创建工作,城关镇等其他3个镇积极启动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引导,总结镇、村创建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县创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抓依法治林,筑牢生态屏障。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加强林木种苗检验与检疫,建立完善林业病虫害测报防控体系,切实做好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有效维护林业生态建设安全,筑牢生态建设安全屏障,营造和谐健康的林业生态建设环境,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8‰以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是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现代化进程、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的有效措施之一。为加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农林科技、发改、财政、水利、扶贫、人社、交通、市场监管、国土、文广旅游、招商、移民、供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坪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科技局,由县农林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县、镇、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聚合各方力量,加快启动实施“山林经济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建设。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市林业局关于分解落实“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建设任务的通知》(安林字〔2016〕66号)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切实抓好“安康山林经济示范县”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和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完善各项创建工作制度,每月定期向县山林经济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示范县建设有关进展情况。

  (三)落实配套政策。按照《陕西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6〕19号)要求,县级财政每年整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市、县专项资金配套使用,重点用于山林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林产品宣传推介和品牌创建、科技创新等。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落实中、省、市各类优惠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各类项目扶持资金,加大对“山林经济示范县”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林业产业,积极参与示范县建设,推动全县山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农林科技局要建立月检查、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县考核办要将“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建设工作纳入对各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农林科技局、考核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平时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县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或减少有关产业项目资金支持。

  附件:1.2016年度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县建设任务表(1-2)  

                     2.镇坪县2016年山林经济示范园区建设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