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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镇坪县推进精准扶贫和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7 03:07

  镇办发〔2014〕25号

  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镇坪县推进精准扶贫和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镇各单位:

  《镇坪县推进精准扶贫和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

  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7日

  镇坪县推进精准扶贫和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4〕3号)、《安康市市县区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4〕28号)和中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切实瞄准扶贫对象,确保真扶贫、扶真贫,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5号、安办发〔2014〕3号文件和中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非贫困村建档立卡与贫困村识别相统一,确定贫困片、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奋力实现安居乐业梦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同时建立非贫困村与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镇有电子档案,并建立镇、县两级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二)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分类制定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规划和计划;非贫困村、非贫困户致富规划和计划,做到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三)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专项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户项目的扶持,各行业部门涉农项目要向贫困村、贫困户捆绑投入,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贫困户全覆盖。

  (四)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组织实施“六个一”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即:一村派驻一个工作队、一村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制定一个帮扶措施、一户确定一个增收项目、一户落实一名帮扶人员,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实现三年稳定脱贫;非贫困村、非贫困户能致富。

  (五)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管理。

  三、精准识别

  (一)核准底数。根据国家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以原有贫困户管理系统中剩余的贫困村、贫困户为核查重点,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以收入为依据,设置排除指标,把识别不准和已经脱贫的筛出系统,把未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返贫户录入系统,进一步完善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此项工作在2014年7月18日前完成。同时,对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也要建档立卡,此项工作在2014年10月30日以前完成。

  (二)分清类别。在摸底核查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户、贫困村类型。在贫困村中,区分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致贫的村等类型。在贫困户中,先区分出缺乏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户和有发展能力的扶贫户。在扶贫对象中,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致贫户,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致贫户,最后确定非贫困村与贫困户致富需求,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持打好基础。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30日以前完成。

  (三)完善系统。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贫困识别标准,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和非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县、镇、村三级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一户一网页、一户一对策、一户一结果、一年一核查”,实现各级与农户信息直通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以上工作在2014年10月18日以前完成。

  (四)动态监测。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县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致富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上传。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四、目标任务

  (一)贫困村。 依据《镇坪县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2010-2020)》,全县共有78个村,其中贫困村51个,2014年初,省上从中筛选了20个贫困村实施干部驻村帮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今年起抽调干部对78个村全覆盖,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对具备发展条件和潜力的,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社区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对自然条件恶劣和基础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确保贫困村到2020年全部达到稳定脱贫标准,非贫困村早日致富。

  (二)贫困户。按照省定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我县在2011年识别出了贫困人口2.31万人,到 2013年底在册贫困户6700户、贫困人口1.7万人。从2014年起,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每年稳定脱贫3000人,确保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到2020年,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目标,达到“六个保障”,即收入有保障、住房有保障、设施有保障、教育有保障、医疗有保障、养老有保障。

  五、精准帮扶

  贫困村、贫困户核实认定后,各镇要组织制定精准扶贫规划,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针对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分类施策,分期分批,精准帮扶到村到户。

  (一)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工程。针对贫困村村级道路、安全饮水、电力保障、安全住房、教育卫生、文化信息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按照《镇坪县贫困村稳定脱贫标准》的内容,制定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发展规划,确定扶持项目,将各类扶持项目分类归口到相关行业部门,县政府按照《镇坪县扶贫开发项目捆绑资金整合管理办法》的要求,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基础项目建设,彻底改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环境,为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二)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在现有各级包村扶贫的基础上,有效整合资源,以开展的“三联全覆盖贴心服务工程”为统领,对全县78个行政村都派驻驻村工作队,县直机关各部门和中省驻镇各单位要选派1名副科级领导或退居二线有意愿、有责任心的领导为驻村工作队队长,1-2名年富力强、乐于奉献、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为成员,后备干部优先选派,组成驻村工作队,负责驻村帮扶贫困村工作,对农户结对帮扶,协调农业产业园区、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驻村帮扶结对工作,把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输送到村到户。确保全县行政村都有帮扶单位,所有农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两个全覆盖”。驻村工作队要协助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录入工作,制定并实施村发展规划和农户脱贫、致富计划,引进资源、筹措资金、指导实施并监督管理扶贫项目,协调派出单位和当地党员干部、农业产业园区业主、企业负责人、能人大户结对帮扶农户。

  (三)产业扶贫到村到户。实施增收扶贫工程。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综合运用扶贫贴息、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扶持有发展能力的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选准产业,规模发展,培育市场主体,确保每个村有一个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带动,促进农户增收;扶持引导行政村、农户与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吸纳农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鼓励扶持给农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参股到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获取保底分红增加收入;积极探索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户,通过扶持购买就业岗位,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

  (四)旅游扶贫到村到户。实施旅游扶贫工作。依托我县生态资源优势,加大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打造精品景区,带动贫困区域持续发展,实现贫困区域、贫困户稳定脱贫。加强旅游镇、旅游村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群众参与”,探索“政府+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发展旅游产业,促进休闲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发展农家乐、农业观光等旅游项目,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选择生态环境优美、历史文化厚重的村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吸引城市人口来我县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带动农户从事第三产业增加收入。

  (五)移民扶贫到户。实施搬迁扶贫工程。针对全县1435户危居贫困群众和410户特困群众需要解决安全住房问题,从2014年起,要优先解决贫困户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危居贫困(特困)群众搬迁要和贫困村贫困户年度脱贫规划相衔接,确定搬迁重点,采取计划单列、政策倾斜、资金专户、领导包挂、干部帮户、专项考核等特殊措施,到2020年底“一户不少”地完成全县危居贫困群众及低保户、特困户的搬迁安置。同时,按照“一区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同步规划特色产业,兴办产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搬迁群众就业,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发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危居贫困群众就业,实现危居贫困群众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

  (六)教育扶贫到户。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对所有家庭的学生实施从幼儿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学费免除和资助制度,坚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贴和人人技能培训补贴制度。落实和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免除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给予生活费补贴和奖学金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定向委培或招聘贫困家庭大学生。落实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和转移培训政策,为农民创业提供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用电用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七)健康扶贫到户。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制定对贫困家庭的特惠政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贫困人口“参合率”,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行大病救助制度,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农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八)保障扶贫到户。实施保障扶贫工程,对于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特困户,民政部门要纳入低保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要给予临时救助。同时,继续实施孤儿和无生活来源重度残疾人生活费补助及“五保户”集中供养等制度。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扶贫对象脱贫增收效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调整充实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全面保证精准扶贫工作的财力、人力、物力。落实各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扶贫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落实部门“一把手”行业扶贫责任。动员各级各部门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夯实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工作责任,不脱贫不脱钩。

  (二)配备力量。根据新阶段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和省、市要求,充实工作人员。县扶贫局要建立信息中心,专门承担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数据会审及业务培训工作,安排人员专职办公。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密切协作。镇、村要确定1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录入及数据更新工作。县贫困户信息核实完善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局牵头组织,统计、民政、残联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各镇牵头,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共同完成。

  (三)精准考核。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以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任务为考核依据,制定严格的脱贫指标奖惩办法。县对镇、镇对村建立年度脱贫指标考核制度,年度考评至少抽查50%的脱贫村,20%的脱贫户进行逐村逐户核查,实行严格的量化考核。同时,扶贫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考核办法,对扶贫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动态管理及数据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