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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镇坪县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9 03:07

  镇发〔2014〕10 号

  中共镇坪县委 镇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坪县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镇各单位:

  《镇坪县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镇坪县委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14 年7 月9 日

  镇坪县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我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发〔2014〕3 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统一认识,理清思路,明确扶贫开发奋斗目标

  新世纪以来,我县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贫困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按照国家新扶贫标准2736 元(相当于2010 年2300 元不变价),全县仍有5300 户13500人属于贫困对象,占全县农村人口的27%;按照省定标准2875元(相当于2010 年2500 不变价),全县仍有6700 户17200 人属于贫困对象,占全县农村人口的34%。面对发展滞后、自然灾害频发等困难和问题,我县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加快推进扶贫开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举措。

  深入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富民、工业强县、旅游兴县”发展战略,以富民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连片扶贫开发为重点,加快推进“六大机制创新”,全面实施“十大专项工作”,着力实施精准扶贫,为全面脱贫致富、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到2015 年全县6700户1.72 万名贫困人口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达到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特色的主导产业、有完善的公共服务、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健康的文明村风的“五有”要求。到2020 年,扶贫对象实现“两不愁、四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目标,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二、全域扶贫,深化改革,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加广泛、更为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在全县范围内整合配置扶贫开发资源,形成扶贫开发合力。

  (一)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1.建档立卡。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出台《镇坪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所有农户建档立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有档,实行精准化管理。采取国家扶贫对象识别办法,严把“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三个关键环节,准确锁定贫困村、贫困户。

  要认真分析致贫原因和发展的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户、贫困村类型,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确保每个贫困村都要有扶贫规划,每一贫困户都要有扶贫计划。对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要求在8 月底以前完成,对其它农户的建档立卡要求在2014 年10 月底以前完成。(县扶贫局、各镇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建立扶贫信息网络平台。围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建立覆盖全县的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一是建立动态档案。将贫困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通过电脑管理,建立实时联网监测系统。二是建立帮扶台账。各镇及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帮扶台账,同步录入电脑成为帮扶动态档案,跟踪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成效。三是建立扶贫信息网站。通过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反映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引导全社会关心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要在今年11 月底以前完成。(县扶贫局、各镇、包扶单位)

  3.健全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深化对扶贫项目库重要性认识,开发项目管理软件,建立项目信息平台,实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和评审制度,提高扶贫项目效益。相关部门要全力搞好项目策划、包装、申报工作,切实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年度各类扶贫项目初步计划方案,发布年度扶贫项目申报指南,并把项目库建设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各涉关部门每年10 月底以前将次年及以后的扶贫项目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局、各镇、包扶单位)

  (二)优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

  4.完善帮扶工作机制。以“三联全覆盖贴心服务工程”为统领,制定出台《镇坪县选派干部进驻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一是实行单位联村。按照每个县直部门帮扶1 个村的办法,对全县所有村进行帮扶。帮扶单位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二是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从各联村单位选派1 名副科级领导任队长,1-2 名得力干部为成员的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要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落实强农惠农富农和扶贫措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扶贫局、财政局、各帮扶单位、各定点扶贫单位)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帮助村“两委”班子搞好村庄治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组织转化升级同步推进、互相促进。(县委组织部、各帮扶单位)

  (三)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6.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县财政要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支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与中、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按照县级财政每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收入的2%、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的要求,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县财政局、扶贫局、发改局)

  7.改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制定出台《镇坪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竞争性分配方法,努力拓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新途径。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制定出台《镇坪县扶贫开发项目捆绑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整合专项扶贫资金和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涉农项目及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着力解决突出贫困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相关部门编制初设方案,由县财政局组织评审后,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上级扶贫部门备案。(县扶贫局、财政局、发改局)

  8.改进资金监管机制。完善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扶贫局)

  (四)健全金融服务机制

  9.完善金融管理机制。制定出台《镇坪县农村金融扶贫改革创新方案(试行)》,探索建立政府扶贫贷款风险基金、小额贷款担保新机制,推广住房、林权、土地使用权、商铺租赁权、河道经营权、“财政惠民补贴卡”等抵押融资业务,扩大农村贷款抵押抵质范围,增加富秦家乐卡的发放量,切实解决贫困群众贷款困难问题。(信用联社、农行镇坪支行,县财政局、扶贫局、民政局、人社局)

  10.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规模,支持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合理放大担保倍数。稳步推进贫困村村民生产互助资金试点,规范互助资金管理,解决贫困户贷款难问题。(信用社、农行镇坪分行,县财政局、扶贫局、民政局、人社局)

  11.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逐步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着力培育金融需求,改善金融供给,促进供求衔接,建立和完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深化扶贫项目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广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建立小额农贷配套扶贫贴息长效机制,改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等经营组织的金融服务。(信用联社、农行镇坪支行,县财政局、扶贫局、民政局、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五)创新社会参与机制

  12.完善社会帮扶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加强与中、省、市定点帮扶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落实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村投资兴业,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和资源优化配置。每三年对扶贫成绩突出的帮扶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县扶贫局、定点扶贫牵头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人社局、税务局、残联、工商联)

  13.创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组建扶贫志愿者组织,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扶贫献爱心活动,建立社会扶贫信息平台,设立社会帮扶资金专用账。实行公示公告制度,对社会帮扶资金进行公开透明管理。(县扶贫局、各定点扶贫牵头单位)

  (六)改进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14.完善扶贫考核工作机制。把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和组织领导、工作开展、实施效果等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研究制定《镇坪县扶贫开发工作专项考核办法》,每年对各镇、县直各行业扶贫部门和驻村帮扶单位扶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全县总体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分值权重,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紧密相联的有机整体。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班子配备、工作评议和干部使用直接挂钩,引导各镇、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县委组织部、考核办、扶贫局、统计局)

  15.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对各镇的考核:主要考核领导重视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情况和工作管理情况等内容。对县直承担行业扶贫工作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扶贫工作部署情况、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扶贫效果评估情况等内容。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考核:采取实地踏查、民意调查、入户访谈等形式,重点考核组织领导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帮扶成效情况等内容。(县委组织部、考核办、扶贫局、统计局)

  三、集中力量,强化合力,扎实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以全县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为主战场,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十项重点工作,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一)道路畅通工作

  16.打通对外交通大动脉。以连接出境路网为重点,加快平镇二级公路和平镇高速公路建设,积极争取安张衡铁路经过镇坪。到2016 年,实现县城和重点镇通二级公路。到2020 年,实现通高速公路,力争铁路开工建设,构建对外交通网络,促进经济和产业发展。(县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局)

  17.提升镇村道路等级。围绕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结合村镇行政区划调整、避灾移民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客运物流等实际,进一步提升镇村道路等级,确保道路畅通。到2020 年,扩建镇村道路50 公里,新建通村道路120 公里,连户路50 公里,新建桥梁3 座300 延米,改造危桥2 座150 延米,实现镇村道路提等级、自然村道路硬化达到100%的目标。(县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局)

  18.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出台《农村公路管护办法》,力争到2020 年,全面建立以县级管理为主、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格局和框架,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达到常态化和规范化。(县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局)19.推进行政村班车通畅工程。规划新建乡镇二级客运站 1个,农村招呼站30 个,到2020 年力争全县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100%。(县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局)

  (二)饮水安全工作

  20.实施供水保障工程。加快县城、集镇、移民集中安置点和农村安全饮水建设步伐,新建文彩水厂、县城供水应急水源工程,扩建集镇供水工程,新建移民集中安置点供水工程20 处,新(扩)建农村安全饮水20 处,力争到2015 年,解决“十二五规划”内农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到2020 年,全县饮水保障率和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全县供水集中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县水利局、发改局、卫生局、环保局、扶贫局)

  21.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加强饮水资源保护,逐步规范居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到2015 年,完成全县污水治理工作。到2020 年,通过改水和污水治理,安全饮水率达到100%。(县水利局、发改局、卫生局、环保局、扶贫局)

  22.完善农村饮水管理体系。制定农村饮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饮水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能,实现农村供水体制可持续运行。(县水利局、扶贫局、各镇政府)

  (三)农村电力保障工作

  23.保障电力供应。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力度,规划新建和改造10 千伏及以下供电线路200 公里、35 千伏供电线路18 公里、110 千伏输电线路 72 公里;新建35 千伏变电站1 座、升压改造110 千伏变电站1 座。完善集镇、社区、避灾扶贫搬迁安置点及产业基地供电设施,把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成惠民生、促和谐、维稳定的重要基础。到2015 年,全县农村电网普遍得到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到2020 年,全县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全面保障,基本实现供电服务智能化管理,初步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供电网络。(县电力局、扶贫局、发改局、财政局)

  (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24.实施避灾移民搬迁脱贫攻坚工程。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作,完善移民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到2020 年,建成500户以上移民集中安置点3 个、100 户以上移民集中安置点17 个、50 户以上移民集中安置点18 个,全面完成6600 户避灾扶贫搬迁任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危居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县扶贫局、避灾扶贫搬迁办、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25.大力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围绕避灾移民搬迁,继续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同时,对具有我县农村户口且居住在土坯房的低保户、五保户和贫困重度残疾人户等列入“交钥匙”工程。全县规划新建农村“交钥匙”工程1000 套50000 平方米,贫困家庭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善。(县扶贫局、避灾扶贫搬迁办、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民政局、残联)

  (五)特色产业富民工作

  26.稳步发展特色产业。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稳步发展猪、药、芋主导产业和菌、禽、烟、茶、冷水养殖等多种经营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实现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15 年,建设现代农业园区30 个,每个贫困农户掌握1 至2 项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 项增收项目;带动全县实现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5.6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00 元。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特色品牌基本形成,农产品流通渠道更加畅通,带动全县实现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8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0 元。(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局、扶贫局、科技局、供销社)

  27.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到2015 年,全县培育种养专业大户2000 户、家庭农场100 个、专业合作社60 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 家。到2020 年,全县培育种养专业大户3000户、家庭农场 500 个、专业合作社100 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 家。(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局、扶贫局、科技局、经贸局、供销社)

  28.全力打造特色产品品牌。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走产业化经营道路,搞好市场营销,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到2015年,新培育市级以上名牌产品5 个、著名产品2 个、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认证5 个。到2020 年,累计培育市级以上名牌产品10个、著名产品5 个、国家地理标志性产品10 个。(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发改局、扶贫局、科技局、供销社)

  (六)旅游产业扶贫工作

  29.建设美丽乡村。按照“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定位,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纳入扶贫开发统筹范围,全力打造镇坪“自然国心、巴山药乡、养生天堂”名片。到2015 年,建设美丽乡村9 个,建设生态镇5 个、生态村12 个;到2020 年,建设美丽乡村30 个,建设生态镇9 个、生态村20个。培育一批“村村优美、处处绿色、家家和谐、人人幸福”的美丽乡村典型。(县住建局、文旅广电局、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财政局、扶贫局)

  30.乡村旅游。在“好吃、好看、好养生”上做文章,加快推进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星级农家乐,着力发展富硒旅游食品、医药旅游保健品、生态旅游工艺品等产品,全力培育省级以上旅游景点景区。到2015 年,全县开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达到5 个,建成AAAA 级景区1 个,年接待游客85 万人次,带动景区贫困群众人口脱贫。到2020 年,全县开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村达到10 个,建成AAAAA 级景区1 个、AAAA 级景区2 个,年接待游客100 万人次。(县文旅广电局、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局)

  (七)教育扶贫工作

  31.实施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抓住国家启动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和省上已将我市列入首个教育扶贫试点市的重大机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全面落实15 年免费教育,促进义务教育达标。到2015 年,启动文彩新区教育园区建设,实现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到2020 年,全县义务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颁标准,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左右。(县教体局、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局、人社局、公安局、农业局)

  32.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建立我县城区优质学校定点挂钩农村学校制度,实现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等资源的共享。(县教体局、财政局、扶贫局、人社局)

  33.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整合“雨露计划”、实用技术、转移就业、职业教育等各类培训,以提高贫困户劳动技能和实现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标,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让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有一技之长、让农村贫困家庭主要劳力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到2015 年,累计培训2 万人次;到2020 年,累计培训5 万人次。(县扶贫局、人社局、农业局、财政局、教体局)

  (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34.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卫生服务体系,扩建县医院、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镇计生育服务站,新建县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周转房,提升县、镇、村三级卫生和计生服务站功能。到2015 年,县、镇、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基本健全,县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每个村有标准化卫生室,每个镇有1 所政府开办的卫生院、至少有1 名全科医生,县区内就诊率达到90%。到2020 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县卫生局、计生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扶贫局)

  35.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群众生活和健康需要的较为完善的疾病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农村居民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参合个人缴纳部分由县政府承担,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县卫生局、计生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扶贫局)

  (九)文化建设工作

  36.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利用各种活动场所,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2015 年,基本建成以县图书馆、文化馆和镇文化站、以及村文化活动室为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0 年,县文化馆、图书馆、镇文化站上等级率达到100%,农家书屋覆盖全部行政村。(县文旅广电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局)

  37.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加大设备配送,开展流动服务,建好基层队伍,促进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特色体验、民俗表演、地方特产、小吃开发等文化产业专业镇、特色村、文化一条街建设,统筹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到2015 年,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每个镇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到2020 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县文旅广电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局)

  (十)信息化工作

  38.完善互联网络。加大全县互联网接入工作力度,推进建制村及中小学、教学点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实现扶贫信息与各类涉农信息系统资源共享。每个贫困村至少确定1 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到2015 年,全县行政村通宽带,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宽带“校校通”。到2020 年,全县自然村宽带通,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实现宽带“班班通”。(县电信局、农业局、教体局、扶贫局、科技局)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全力确保我县扶贫开发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县、镇、村及县直机关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把扶贫开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上要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局。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扶贫部门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充分发挥牵头协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搞好督促、检查、考核等方面工作;各镇及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围绕十项重点工作,认真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措施逐项落到实处;县直机关各联村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选派能吃苦、甘奉献、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驻村帮扶。

  (二)加强队伍建设

  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干部,充实力量,提高工作效能。县上成立扶贫监测中心,各镇落实专职工作人员。相关部门要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做好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确保工作任务和政策全面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总结宣传,积极宣传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在扶贫开发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激发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脱贫攻坚氛围。

  (四)强化执行能力

  要建立健全县级领导联动、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落实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扶贫开发。要始终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精准扶贫的原则,积极引导贫困群众通过参与扶贫开发全过程提升自我发展和管理能力。要切实加大扶贫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能力。

  (五)加强目标考核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尽快制定“六大机制创新”和“十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逐级建立扶贫开发目标考核责任制,切实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实行奖励,对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符合干部选拔作用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各镇及各部门每年9 月底以前,要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