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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镇坪县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0 03:0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办发〔2013〕25号、陕办字〔2014〕28号、安发〔2014〕3号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我县扶贫开发,加快脱贫致富发展步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精准扶贫为主要措施,按照“县级统筹、镇搭平台、村为载体、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联动”的思路,夯实县委常委联镇、县直部门联村、干部联户“三联全覆盖贴心服务”和中省市单位定点扶贫四大举措,紧抓团体帮扶、个人参与、返乡建设三大助力,整合“政府投入、金融支持、民间资本”三大资源,完善“信息收集、对象确定、宣传奖励”三大机制,畅通参与渠道,聚合社会力量,构建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实现贫困区域、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扶贫开发。广泛宣传动员,调动社会各界扶贫帮困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帮扶主导、群众主体。充分发挥帮扶力量在扶贫中的引导、促进和催化作用,强化帮扶对象的主体意识,调动帮扶主体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勤劳致富。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引导社会力量集中扶持贫困片区、贫困村和贫困户,把握扶持重点,紧扣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制约发展和脱贫的瓶颈因素。甄别致贫主因,分清轻重缓急,合理配置扶贫资源,实现扶贫成效最大化。

  四是坚持宣传典型,奖励先进。对扶贫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认真履行扶贫责任的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要及时给与物质和荣誉奖励,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发扬帮贫助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扶贫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确保列入扶持计划的贫困村有一个县级领导联系,全县78个村有一个单位帮扶,有一支工作队包抓,有社会扶贫力量参与,通过3年努力,按照镇坪县贫困村稳定脱贫标准,稳定脱贫,非贫困村致富,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确保所有村中每个贫困户有党员干部结对联系,有能人大户带动帮扶,有社会力量参与扶持,通过3年努力,按照镇坪县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稳定脱贫致富,实现与全县人民同步小康。

  四、实施内容

  (一)夯实三大举措

  1.抓好县委常委联镇工作。紧抓县委常委联镇机遇,邀请领导深入到全部村考察调研,访贫问疾,掌握贫困现状,关注贫困人口,重视扶贫工作。借助领导干部的智慧,找准致贫原因,破解发展瓶颈,明确发展思路,制定规划方案,帮助村上快速发展;通过领导干部组织协调,解决一批制约村上发展的关键问题,改善村级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2.抓好部门联村帮扶工作。紧抓县委常委联镇、县直部门联村、干部联户“三联全覆盖贴心服务”机遇,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实行“一个部门帮联,一个工作队帮扶(一名副科级领导,两名干部组成)”的办法,从基础设施、增收产业、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班子建设和扶贫效益六个方面全面完成51个贫困村的脱贫任务和27个村的致富任务;按照精准到户、一户一法,使贫困户实现收入有保障、住房有保障、生活设施有保障、教育有保障、医疗有保障和养老有保障,使非贫困户收入倍增。

  3.抓好中省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紧抓中国药科大学国家单位定点扶贫和8个省级单位联县扶贫的机遇,借助中省单位接触面宽,信息量大的优势,争取一批重点项目纳入中省盘子,协调落实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建设,破解长期制约发展的瓶颈。通过让中省定点扶贫单位干部了解贫困现状,掌握致贫因素,引起上层重视,优化顶层设计,营造扶贫工作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用好三大助力

  1.团体帮扶。充分发挥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残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建立扶贫联络网络,加强沟通衔接,畅通参与渠道,列出帮扶清单,搭建帮扶平台,定期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扶贫宣传活动,广泛调动社会公益性组织的扶贫关注度和参与积极性,拓展扶贫广度,壮大扶贫力量。

  2.个人参与。结合“国际消除贫困日”等活动宣传,定期组织“扶贫济困,共建和谐”扶贫募捐活动,鼓励、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资助贫困人口,形成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扶贫志愿者活动,主动邀请专家学者、在校学生到贫困村考察调研扶贫工作,为脱贫攻坚和区域发展出谋划策;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爱心人士到村开展助学、建校、修桥修路等公益性资助活动;组织农业园区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人大户定点帮扶村、一对一帮扶户;支持有知识有决心有毅力的大学生到贫困村任职锻炼、创业兴业。甄别扶贫对象,公布帮扶信息,帮助有意愿的爱心人士和有需求的贫困人口建立稳定的一对一帮扶关系,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医疗救助等紧迫难题。

  3.返乡建设。进一步完善在外创业兴业成功人士信息网络,通过亲情、友情等关系邀请在外创业兴业成功人士回乡探亲和考察,通过对比变化、介绍优势、寻找差距等方式,激发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热情,吸引回乡投资创业,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来乡考察投资,捐资建校修路架桥,改善基础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扶贫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将部门帮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要增强扶贫意识,担起扶贫责任,把改善贫困片区、贫困村发展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作为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在安排资金、项目和制定政策时优先、主动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帮扶落到实处。扶贫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取得新实效。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及时更新、扶需清楚、良性互动的社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确定贫困程度,排定贫困顺序,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贫困类别、致贫原因、迫切需求,科学及时安排帮扶活动。通互联网社交网络,收集掌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个人等参与扶贫的信息,建立沟通协调渠道,准确有效引导帮扶活动。建立集中资源、优化配置、注重实效的扶贫资源统筹安排机制,瞄准扶贫对象,紧抓关键环节,解决要害问题,用最适宜的帮扶方式和力度达到最好的扶持效果。及时公布每笔财政投入、每笔捐款、每笔资助的使用对象、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提升社会扶贫公信力,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心。

  3.落实激励政策。对在扶贫帮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在各类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对企业在贫困区域扶持建设的项目,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优先申报、评级、审定,优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计划;在税收方面,对企业在扶持行动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允许在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企业在贫困区域发展的优势产业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在政策范围内免征关税。投资兴办中小企业的,享受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可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注重宣传奖励。及时总结社会扶贫成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效果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及时掌握社会扶贫参与信息,通过发通报、发信息等方式对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团体与个人进行肯定。定期开展表彰活动,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调动参与社会扶贫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