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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中共镇坪县委 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部门联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17 03:07

  中国共产党镇坪县委员会

  镇字〔2014〕25号

  中共镇坪县委  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扎实做好部门联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健全部门联村和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扶贫,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结合“三联全覆盖贴心服务工程”,现将部门联村精准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联主体及对象

  帮联主体:全县76个联村精准扶贫单位,主要是联村工作队长及队员(见附表)。

  帮联对象:全县78个行政村和1.72万贫困人口。

  二、目标任务

  以“三联全覆盖贴心服务工程”为统揽,以选派驻村工作队为主要形式,突出51个贫困村,实现对78个村驻村帮扶全覆盖,逐步建立“领导挂联、部门包抓、干部帮扶、社会参与”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驻村工作队的主要任务:通过三年帮扶工作,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贫困村收入翻番,达到“五有”(即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特色的主导产业、有完善的公共服务、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健康的文明村风),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驻村工作队的重点任务:做好本单位领导和干部联户扶贫的联络协调和管理服务,参与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具体任务是:

  (一)协助组织开展贫困户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协调派出单位落实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实现干部帮联贫困户全覆盖。

  (三)帮助制定并实施贫困村的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贫困户的三年脱贫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

  (四)督促指导、协调、监督项目落地、资金筹措等扶贫工作任务在镇村落到实处。

  (五)协助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协助抓好“两委会”班子建设,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部门联村精准扶贫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负责联村部门和驻村干部的管理,扶贫局负责日常工作。在同一个镇参加帮扶工作的县直机关和中省市驻镇单位,组成一个工作团,确定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名单附后)。各联镇县委常委为工作团团长,牵头单位驻村队长为工作团副团长,协助各镇做好本团的组织管理、协调联络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牵头单位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席会议,各联镇县委常委参加,研究工作计划,落实相关项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排检查督促工作。要尽职尽责,加强管理,主动工作,搞好服务,充分调动各帮扶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选派干部驻村,搞好业务培训。驻村工作队在各单位上报的基础上,县委统一进行选派,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调整。驻村帮扶工作3年为一个周期,干部驻村期间原单位原则上一般不再安排工作,确保主要精力放在联系村。干部驻村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保留编制、职级,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驻村发生的食宿、交通、差旅补贴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派出单位要关心驻村干部,及时解决工作生活的困难和问题。组织部、扶贫局要协调镇村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由组织部、扶贫局负责,对驻村帮扶干部进行工作业务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天。

  (三)因村因户制宜,科学制定规划。各联村单位、驻村工作队要配合镇村,按照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精准扶贫的具体目标,进村入户,摸底调查,依据村情、社情民意和镇坪县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制定出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又符合当地实际的总体建设规划,在规划中要突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扶贫搬迁、村容村貌治理、培育职业农民和贫困户脱贫等七个方面,规划要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使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避免重复建设、无序建设。在制定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要明确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镇村责任。各帮扶单位要在7月底前将总体规划和帮扶贫困村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局备案。

  (四)突出帮扶重点,加大帮扶力度。各联村单位要围绕所联村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本着“突出重点、缺啥补啥”的原则,选准建设项目,整合各类资源,捆绑项目资金,集中解决路、房、水、电、讯等基础公共设施和主导产业发展问题。要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党员、各类经济实体、能人大户结对帮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资助学等活动,切实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在组织实施帮扶过程中,既要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用,更要引导贫困村干部和贫困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主人翁精神,形成合力,确保如期实现目标。

  (五)执行纪律规定,严格检查考核。驻村工作队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及各项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参与有损工作队形象的活动;要正确处理好与镇村的关系,积极搞好配合,加强协调,主动服务。各联村部门要对驻村工作队进行检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部门联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并进行单项考核。对考核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帮扶干部评为先进个人的,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干部选任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对当年年度考核较差的单位取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良好以上格次。对有帮扶任务的中省市驻镇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抄送上级对口部门。

  附件:1.镇坪县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

  2.镇坪县部门联村精准扶贫工作队名单

  中共镇坪县委

  镇坪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7日

  附件1

  镇坪县贫困村稳定脱贫标准

  1.基础设施。提升镇村道路等级,长期居住百人以上的组实现通组路硬化,连户路覆盖率达到60%;完成农网改造,实现同网同价、户户通电;生产生活用水得到解决,90%以上农户吃上安全卫生饮水。

  2.增收产业。至少有一个带动辐射较强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至少有一个形成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增收产业收入占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0%以上,到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3.人居环境。消除危居、危房、无房户,砖混结构居民达到70%以上,安全住房有保障。室内、院坝硬化,院落绿化,厨、厕、圈全面改造,达到卫生标准。

  4.公共服务。有村委会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村级卫生室及环境保洁公益设施,通讯、广播、电视入户率和宽带通村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职中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得到助学补助,95%以上的农户至少有一名主要劳动力受到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全覆盖,低保户应保尽保,五保户集中供养。

  5.班子建设。两委会班子齐全,坚强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发展规划科学、目标明确、惠农政策到位、群众满意,管理民主、乡风文明。

  6.扶贫成效。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超过全县平均增长水平,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以下,90%以上贫困户脱贫。

  镇坪县贫困户稳定脱贫标准

  收入有保障: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纯收入中工资和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占80%以上,年收入增长不低于10%。

  住房有保障:居住地交通便利、地质安全、房屋质量符合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室内、院坝硬化,院落绿化,厨、厕、圈全面改造,达到卫生标准。

  设施有保障:有出行方便道路,有安全卫生饮水,有同网同价稳定电,有通讯、广播、电视等信息化畅通条件。

  教育有保障: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生全部升入高中、职中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学习,大学生得到助学补助,家庭主要劳力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一至两门致富技能。

  医疗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就近、及时就医条件,大病有救助。

  养老有保障: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低保户应保尽保,五保户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