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2018-0062 | 发布文号: | 财〔2018〕48号 |
公开日期: | 2018-02-01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三)承担辖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五)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动产抵押物登记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三)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思路
我局属行政执法部门,以建设一流法治部门,构建诚信社会为抓手,着力打造全市依法行政、诚信公开的部门,建成“群众参与加监督、政府监管加引导、企业自律增效益”的监管机制,为全县人民消费安全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二)重点项目建设
以竹叶村处于高速路出口的地理位置为优势,以竹叶村的自然资源、民俗文化为依托,围绕民居、田园、生态资源,争取各类资金50余万元,稳步推进“看得到山水、记得住乡愁”的田园综合体建设,倾力打造“竹叶度假村”,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实现2018年竹叶村整村脱贫目标。
(三)争先创优工作
1、进一步完善便民执法网络监管平台建设,以城关镇、牛头店镇为试点先行,继而将全县涉食单位信息全面纳入大数据监管平台。
2、提请县政府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订战略合作意向,进一步提升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效。2018年启动高山有机土豆申报省级知名品牌、市场监管执法省级标准化制定工作,完成省级镇坪中药材示范区创建工作。
3、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法制工商诚信建设全市前列。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成多证合一,努力营造亲商爱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四)抓落实提效能
将“三项机制”细化延深,在推行“重点工作实绩档案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三单制“周清月结”工作清单,将工作清单覆盖到党的建设、精准脱贫、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将点评结果与干部评优树模、后备干部推荐、绩效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挂钩,真正用“三项机制”提升队伍内生动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状态稳、精神足、执行强的执法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12月成立,内设10个股室。即: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食品安全协调应急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投诉举报中心(县消费者协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实有干部职工48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7人,参公管理人员3人,事业岗人员25人,工勤人员3人。临聘人员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5人。
五、部门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车辆3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经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08.34万元 ,较上年增长0.0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有所调整,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3万元,与上年一致。
1、收入预算总计408.3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有所调整,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预算总计408.34万元。包括:
(1)人员经费支出315.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有所调整。
(2)项目支出2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市场监管局财政拨款收支408.34万元,较2017年增加0.02%,增长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县市场监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资晋档。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395.34万元,较上年增长0.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万元,较上年增长0.4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大,办公费用增长。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40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5.84万元,较上年增长0.03%,工资福利支出275.13万元,较上年增长0.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2万元,较上年增长0.02%;原因是2017年调资晋档。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0.01%;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大,办公费用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3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支出27.5万元。具体为:
1、公务接待费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对口单位来我县公务活动人员。2018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减少陪同人员。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5万元。较上年增长0.0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最多,办公费用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3万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重点产品监督抽检6万元,流通商品抽检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2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