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2018-0070 发布文号: 财〔2018〕56号
公开日期: 2018-02-02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镇坪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指导刑事案件的侦查、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挥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等重大案件(事件);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待业和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工作;依法办理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并承担涉外案件的查处;

(六)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协调、指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指挥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来镇坪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领导、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侦办重大涉毒案件;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

(十五)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安全工作;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组织、指挥、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处置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高度;

(十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工作,以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维护政治稳定工作。

(二)继续抓好严打整治工作。

(三)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大力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

(五)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六)扎实推进公安改革工作。

(七)继续推进基础建设工作。

(八)继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镇坪县公安局为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单位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搞好预算编制、预算收支、预算执行。1.人员经费。按县编办及县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镇坪县本级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镇坪县公安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其中局长1人,政委1人,副局长3人,纪委书记1人),内设交通管理大队(下设城关中队、曾家中队、钟宝中队,政办室,法制宣传中队,交通管理综合指导中队,道路巡查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刑事侦察大队(下设第一、第二、第三三个中队及直属中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察中队牌子),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下设执法监督中队、执法管理中队、案件管理中心)、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出入境管理大队牌子),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城关派出所,钟宝派出所,曙坪派出所,牛头店派出所,曾家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巡逻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人员编制119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05名,工勤编制14名)。

序号

部门名称

1

交管大队

2

指挥中心

3

刑事侦察大队

4

治安管理大队

5

政工监督室

6

法制大队

7

警务保障室

8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9

纪律检查委员会

10

纪检监察室

11

警务督察大队

12

城关派出所

13

钟宝派出所

14

曙坪派出所

15

牛头店派出所

16

曾家派出所

17

看守所

18

拘留所

19

巡逻警察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我单位只保留执法执勤车辆21辆,其中20万元以上的车辆3辆,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公安局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现了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182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0.61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180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2.39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较上年上升1%2018,公安局支出预算为1820.61万元,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及专项预算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公安局预算支出182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6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836.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0.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支出,例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03.92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保险,办案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

较上年有所增长,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及专项预算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180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72.39万元,非税收入30万元)。2018年,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1820.6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了1%,为人员工资正常增幅。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2040201182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6.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0.6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03.92万元(其中加班补助88.61万元,看守所、拘留所经费29万元,警犬驯养经费30万元,禁毒专项经费20万元,公安信息网络租赁费29.28万元,反恐专项经费5万元,辅警工资109.2万元,辅警五险单位缴纳部分5.93万元,公安阵地建设300万元,办案及各类基础设施维修186.9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53.48万元,增加5.6%,为人员工资正常增幅,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5.26万元,减少4.2%,减少原因是2018年辅警办公经费未做预算支出。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人员经费支出为856.01万元,较上年减少4.6%;公用经费支出为160.68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为803.92万元,较上年减少4.2%。减少原因是2018年辅警办公经费未做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计14.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14.5万元 “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3.3%。 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为160.6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保障机关运转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84.6万元。用于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及购置警用设备,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